流干扰了这只可爱的小家伙。
父亲潜入水中不可能永远不呼吸,便借用这只苇秆维持,偏偏那只蜻蜓揭开了父亲的伪装,当时年少的我童心大起,悄悄过去突然拔掉了苇秆,不一会儿,父亲哗啦啦冒出水面来。他听我诉说了经过,赞许的点头说,我的考核通过了,自此我对父亲越发的敬仰!再次拿起猎枪的我终于可以纵横荒原。
正在出神之际,我听到一个少女从对面的山中钻了出来,背着背篓走上石路。这少女大约十四五岁,瘦削的身材让她的衣衫显得愈发单薄,裤管似乎被树枝划破了,露出白皙的小腿,赤着脚,脚上穿着一双破旧的拖鞋,这让她没有办法走得太快。
显然这个少女和我一样在山中呆了一夜,此时背着采集来的松茸和蘑菇,准备背到市镇上售卖换几枚可怜的便士。
这样的孩子在温哲小镇的贫民窟里有许多,他们在小小的年纪便需要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我又想起自己在十岁那年的一天,我带着尼莫跑到荒原上。整整游荡了一天,当夕阳西下,我们才发现迷了路,肚子也饿得咕咕叫。幸好,我们遇到了比我们年长一些的邻家姐姐塞克?梵丝,梵丝很漂亮,性格也很随和,镇上的许多老男人见到梵丝都笑眯眯地。
和今天这个少女一样,梵丝也常常背着背篓到荒原上采集的野菜。那一天,梵丝采集了整整一背篓的野菜,重重的塞满了背篓,压得她走得很慢,我和尼莫跑过去帮忙。
梵丝却好像先知先觉一样,问:“你们两个是不是迷了路?”
我和尼莫憨憨地笑了,梵丝嗔笑我们是两个小迷糊蛋,她放下背篓,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干干巴巴地薯饼给我们吃,薯饼很干,也没有味道,可对于饿了一天的我和尼莫,却是最好吃的食物了。
吃完薯饼,梵丝准备带着我们回小镇。然而,此时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
那天,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荒原黑得令人害怕。
没错,澳洲的荒原之夜不是月光下的格洛湖,那般唯美,恰恰与之相反,荒原的夜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是黑的,黑得如同吞噬生命的巨兽;是静的,静得令人感觉身后总是站着一个飘荡的灵魂;只有偶尔能看到几道绿光,那是猛兽的眼睛。
我们一群土狼发现了,梵丝扔掉背篓,开始带着我们拼命跑。土狼这种畜生是明显的欺软怕硬的,一旦发现你心中的惧意,他们便会肆无忌惮的扑上来,咬掉你的喉管。
前面有一棵大树,梵丝大叫,“比利,尼莫快上树。”
我动作灵巧,迅速爬上了树干,尼莫却蠢笨的可以,根本没有办法爬到树上来,我只好伸出手抓住他的衣领向上拼命的拉扯,而梵丝则在下面努力地把尼莫向上托举。
我终于把尼莫提到树上,土狼知道,如果我们都爬到树上,到嘴的晚餐便会无影无踪,迅速的扑了过来。
梵丝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