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专家【万更求订阅】

作者:李氏唐朝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畏艰险,我们海棠派出所,对这起案件也是高度重视,全体同仁加班加点,还有包括芙蓉分局,以及省城的警方,大家都有出力调查,因此这是我们全体江南市警方和省城警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可这件案子是你率先找到线索,率先找出凶手。”女子似乎感觉顾晨有些谦虚的意思。

“没错。”顾晨也不否认,点点头道“线索是我找到的,但是案件的侦破和取证,需要全体同仁的积极配合,所以并不能将这个功劳算在我个人头上。”

“呵呵,顾警官真谦虚,那我还想再问一下……”

“对不起,时间不够了。”主持人也是看了下手表,赶紧打断道“我们时间有限,就再给最后一次提问的机会吧。”

听到这话,所有人忽然全部站起身,将手臂伸得高高的。

“就你吧,左边穿红衣服的那位女士。”

“我?”江小米见自己被选中,瞬间高兴的都快蹦起来。

她没有白小兰的那种高挑身材,踮脚踮得脚趾头都快红肿了。

“我是江南日报记者江小米,我想问一下顾警官,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在警方的通报中,是原海棠镇无人村考古基地的领队,那么你们对于这种盗取国家文物的行为,有什么举措吗?”

江小米问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

看着所有人都在将问题专业化,困难化,江小米作为顾晨的老熟人,不想太过刁难这位帅警察,因此这是一道送分题。

顾晨心领神会的笑了笑,说道“是的,盗取国家文物可耻,我国《文物保护法》有规定,对盗窃国家文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着众人专注的目光,顾晨又道“《文物保护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看着不少记者都在小本本上做记录,顾晨突然脸色变得严肃起来,继续道

“但是有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将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台下众人忽然紧张起来,一个个面如死灰。

“这么严重啊?”

“无期徒刑?死刑?“

“看来盗取文物真的是重罪啊。”

见大家情绪紧张,顾晨也是笑了笑说道“所以我奉劝大家,一定要保护好文物,切不可盗取珍贵文物进行售卖,这可是严重违法。”

“哈哈,顾警官的回答很精彩,谢谢顾警官。”主持人也是长舒一口气,道“大家如果没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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