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如此末日

作者:伊人李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房同床;完全可以摔筷子摔碗住到娘家里不回来,甚至引颈自刎······,而不是听之任之,一丘之貉,同流合污,助纣为虐。

只有这样,再强势的男人也会有所收敛,才能少干或者不干那种缺理缺情的事。毕竟女人是这个家庭的“半边天”,是和那个男人同床共枕,生男育女,一个锅里搅“稀稠”的唯一的一个人。

一个合格的女人就是这样的重要!

一个合格的女人对一个家庭的秩序,也就是这样的微妙!

这就是娶一个好女人能够“旺三代”的道理。

这就是一个女人能不能“旺夫”的道理。

薛三喜就先天性的缺失这一点,这种现实,一来取决于他的女人的作为;二来是薛三喜的性格熏陶使然。

关于这一点,薛三喜完全没有半点的意识。那么,倒霉的也只是他薛三喜本人了。

不信吗?骑着毛驴看唱本-------走着瞧!

第三,一个人应该受“国法”的约束。“犯了国法不自由”,过去把“国法”叫“天条”,是人们对“国家法律”的敬畏,“国法”重要到什么地步呢?“国法”就是一座房子,越是“严实”越是好,只有那样,人们才能冬暖夏凉,人们才会不受“风霜酷暑”的侵袭,人们才能有安全感,遵守“国法”,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那一段时间,薛三喜怀里经常揣着“万二八千”的,凡事,都是“钱”开路。他用当年康大功的一句话说,“只有我想不到的,没有我做不到的”。

他手下的人赌博嫖娼,叫派出所抓走了,他随后就到了,撂上几个钱,人就放了。

他手下的人打伤了别人,被抓了,他还是撂上几个钱,打人的人就没事了。

他挖铝石,把百年大计的八龙水库大坝挖塌了,水利派出所把人带走了,他又是撂上几个钱,被抓的人就和他一块儿,高高兴兴回来了。

·······

特别是他当支书,他也知道自己不是合适的人选,但他往省里,市里,县里“跑”了几回,上面的人都积极地替他说话······。

在他的心里,那里有什么“国法”的约束呢?在他看来,什么“国法”不“国法”,“有钱能使鬼推磨”;在他看来,“国法”就是一张白纸上写的黑字,对别人有用,对他薛三喜一点用都没有。

那些接他钱的人,清知道他是啥货色,也都知道他干不长久,不是干支书的料子,一定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但一旦那一沓沓钱摆在了面前,便什么都顾不上了,那里还顾他薛三喜有没有什么好的结果呢?所以,只管一味的给相关的人打招呼,促成他当苏家屯村的村长和支书。但打过招呼之后,他们恨不得薛三喜立刻死去,以绝后患······。

这又是一个恶性循环的实例。有时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取决于薛三喜本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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