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它,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起了好笑的事。
普斯写到。
又再次停留许久,普斯方才带着缪斯回到了自己曾经的家------洞穴。
洞内曾经的骨头都已经风干,表面的残留的血肉也已经变成了黑褐色。
洞内的味道并不难闻,经过大半年,在这个少雨的地方,这些骨头的味道早已被大自然封印进骨头内部。
只有品,细品,才能闻到。
普斯招呼一声,“吱”带着缪斯开始收拾洞穴。
这里面的骨头很多,驼鹿,野狗,狼,野猪,还有忘记了什么时候猎杀的小熊尸体。
收拾半晌,洞内的骨头被清理干净。
普斯和缪斯又弄了几棵树和一些杂物挡在洞口,以防备被人类发现。
现在的普斯千斤力气,百米两秒,已经是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除了人类别的动物都只是它菜单上的一份。
人类虽弱,但工具强大。
缪斯身上还有印记的伤痕便是佐证。
它不能像普斯这样控制暖流治疗身体,因此,大半年的赶路,身上的伤虽然好的差不多了,但一些浅显的印记仍然可以在皮毛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