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吊诡

作者:庚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p> 裴廉看了看苏大为的脸色,接着道:“苏少卿放心,我绝对相信此案与你无关,以苏少卿的手段智谋,真有牵涉,绝不会留下明显的痕迹。

再者说,公主遇害现场居然只有你和公主的脚印,这本身就透着吊诡。”

裴廉身为大理寺卿,眼光手段都不差。

堪称能吏。

比如卷宗上关于现场的描述。

居然只有两个人的足印。

公主府上,至少下人的痕迹要有吧,再者说,公主会用晚膳也需有人送进去吧。

现场只有两人的足印,这本身就不可能。

事有反常。

“裴寺卿,案情紧急,我就不多留了,这就去现场看看,这边可以借调几个差役还有仵作与我同行。”

借人,并不代表苏大为自己不能勘察现场。

他手里都察寺多的是能人。

只为了避嫌。

此案关联重大,苏大为绝不能像过去的案子一样,只用自己手下人。

而要多借大理寺和县里的刑名。

以示坦荡和清白。

“寺卿,我随苏少卿去现场看看。”

大理寺主薄程道之从自己的桌案前,站起身,向着苏大为和裴廉行礼道。

……

早在秦时,中国查案便有专门的法医。

当时叫做“令史”。

后世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国竹简,其中有封诊式竹简九十八支。

这些竹简便是秦国的司法文件,内容涉及案件审判及调查、勘验、查封等多方面。

其中关于断案的部份,可以视做最早的法医书籍。

“封诊式”三字,指不同的司法行为和执行要求,“封”即查封,“诊”是勘查、检验,“式”就是司法规范;验尸即属于“诊”的一部分。

这些司法报告,秦代称之为“爰书”。爰书中,便有中国距今年代最久远的“验尸报告”贼死。

贼死的内容是,接到辖区内一起死亡报案后,主管当即“令令史某往诊”。

此份爰书,是由相当于后世法医的令史某完成的。

如贼死上记载:一男尸体在某家南边,仰卧。

男子头上左额角有一处刃伤,背部有两处刃伤,都是纵向的,长各4寸,宽各1寸,创口中间凹下,像斧砍的痕迹。

周围出血,污染了头部、背部和地面。

其余部位无伤。

身穿单布短衣和裙各一件,短衣背部相当于创口部位,有两处被刃砍破,衣背和衣襟都染血。

尸体西侧有一双秦式麻鞋,一只距尸体6步稍多,一只离尸体10步,把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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