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相对来说也不是很多,节目录制一般安排在周四这一天录制,选手需要提前一天到现场进行排练。
不过踢馆选手要提前一天来排练,交一些参赛的资料和录制一些比赛需要的幕后选手镜头,顺便谈一下选手跟节目组合作公司之间的合作。
根据之前签的协议,选手要是获奖了,节目组盈利期合约要求签三年,薪酬七三分;十强里下阶六强盈利期合约为两年,薪酬六四分;剩下三十强盈利期合约为一年,薪酬抽成三成,当然这是针对有签约公司想选手。
那些没有签约公司的群体选手,那就只能跟节目组合作的经纪公司谈了,薪酬比例普遍没那么高,要是不愿意的话就不能继续竞选名次,会被节目组要求淘汰,大多数全体选手当然是选择签约,继续进行下去拿名次。
在会议室里,节目组的导演和负责人就拿着一份唱片合约就分发了下去,大致的讲解了一下合约里的内容,就要求参赛的选手仔细考虑一下是否选择签约。
吕光羽看到这份合约里要求选手不论歌曲是否自己原创,亦或者是由公司出面协商的,都归某家唱片公司好歌手共有,歌手所能拿到的收益是合约期的薪酬提成,一旦合约到期不续约,那歌曲版权就归公司所有。
对于这样的条例吕光羽当然不能接受,也就让林婕找负责人沟通一下。可那边的负责人表示要按照他们合约来,要是不能接受可以不签。
不过要签为期一年的节目组盈利期合约,薪酬按照三七来分,歌手只能拿三成。吕光羽觉得现在上选秀舞台露了脸,也获得了不少粉丝的关注,也没必要拿什么名次,也就没有签任何合作协议。
觉得还是将唱片约拿到自己手上比较好,反正商务演出这块已经有经纪公司帮忙做了,也不至于再把唯一仅剩的唱片约签给其他机构。这唱片约和版权握在自己的手里更能保证自己的人气和声望。
节目组见到吕光羽不配合签约任何合作协议,也就不让他参加踢馆赛,林婕就在边上劝着他签协议,觉得这份协议对他挺有帮助的,签约时间也不是很长,薪酬相对来说也高。
“版权这块我接受不了,他们那盈利期合约要求唱的,都是由他们安排的歌曲,我只想唱自己写的歌曲,可你刚才也听到了,他们要求要唱他们公司提供的商演曲目。”
吕光羽没法跟林婕说出来自己不同意的原因,也就只能跟她拿版权说事情道:“除了演唱曲目按要求固定之外,薪酬我们能拿的太少了,而且他们也不包名次。一年盈利期白给他们打工,我不干。”
林婕再一次劝解道:“三成也不少了,也才一年的时间,他们还会给你安排资源什么的。”
“你别欺负我不识字啊,这盈利期就是节目组安排的割韭菜行为,基本上都是安排各类线下巡演,一年的时间,基本上也就割完了仅剩的那点人气,这钱自己还拿不到多少,你仔细想想不觉得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