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乌龙合约

作者:偶系老实仁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比较,玉置兄弟方带来的合约,起手就是40%整的纯利润分配。在得知飞碟唱片也在争取木兰后,玉置兄弟先生干脆再加5%的让利,而飞碟唱片仅仅愿意增加1.5%。

况且,在诸多附属条件当中,玉置兄弟方提出的方案更显诚意。比如说:玉置兄弟方保证木兰可以在dj完成唱片录制,而陈某方则需要木兰前往夷洲配合录制。在这样的条件下,木兰哪会和钱过不去,推拒了飞碟唱片的意向,和玉置兄弟方签下合约。

丽美:“欧尼酱,你真的决定要解下面具,以真容拍唱片了?”丽美真不希望自己的欧尼酱被众人所知,这是不知第几次旧事重提。

木兰指了指后院的比赛,道:“那得等比赛结束了才知道,太郎赢的话,依照赌约,他将公开蝙蝠侠的身份。到了那时候,我和新一的身份也基本瞒不住。”

丽美表示不信:“可是,你已经和玉置兄弟他们签下合约啦。难道你给龙马下了泻药,确保太郎哥哥会赢这场比赛?”

木兰用力地搓乱丽美的金发,笑着说:“你这小脑瓜,别整天想阴谋诡计的。”

丽美不服:“那你怎么确定太郎哥哥能赢的。”

木兰理所当然地用华语说:“骄兵必败,哀兵必胜。就这么简单。”

丽美是天才,跟在木兰身边,早就是个华语通。被木兰这么一点拨,丽美也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试着用华语问:“因为太郎和龙马的实力已经很接近了,输赢更取决双方的意志上。龙马刚赢下全国大赛,很难不志得意满;太郎哥哥连输六场,如今是背水一战。所以,在输赢的意志上,龙马属于骄兵,太郎哥哥则是哀兵,欧尼酱因而猜到了比赛的输赢,是这样吗?”

木兰:“宾果。太郎告诉我,龙马缺乏武者的杀气。对龙马而言,这是一场论胜负的比赛,而对太郎来说,这是场见生死的决斗。”

这时,两位大美女走进四菩萨寺,木兰和丽美同时看去,原来是兰的母亲妃英理和新一的母亲工藤有希子。

木兰和丽美毕竟都是未成年,许多事在法律上无法单独完成。所以木兰请求兰的母亲妃英理的帮助,在木兰本人不出面的情况下,和飞碟签署了《大海》歌词授权合约。还有另外一首歌,《当爱已成往事》,也在妃英理的帮助下,授权给陈导的《霸王别姬》。这是第二首真·原创找上门要版权的歌了,木兰暗喜自己能凭借抄袭的方式,加入到《霸王别姬》的制作行列中。

两首歌词的授权合约还能靠妃英理一人完成制定校对,但涉及到一张唱片的合约,拥有“律政界女王”之称的妃英理就嫌太麻烦,太过大材小用。

triangle准备出唱片,需要的不是法律顾问,而是需要经纪人。正当木兰和丽美烦恼找谁当经济人的时候,新一的母亲工藤有希子不知从哪听到消息,主动跑来给木兰做经纪人。准确的说,是给triangle和夜玫瑰的所有人当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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