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我买下来!

作者:胖子爱吃炖豆角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表示她快到了。孙律师以前有很多签约合同模板,稍微改动一下就好。

第一条,签约10年。还有,以后赚钱分成可以55分,当然要刨去一些费用以及经纪人分成之后。至于其他的资源还有配给的福利算公司的。

可是,裴艾琳需要绝对服从公司的安排,准确说是韩为个人的安排。就是要听话。从此之后韩为或者公司的安排优先于裴艾琳个人的意愿。当然这裴艾琳个人意愿也包括她的亲朋好友的意愿。

这是要写在合同书受法律保护的。

孙律师其实拖丁雨诗给韩为建议,你不如直接照扒韩国经纪公司对艺人的合约,那比这些狠多了,而且也更具体。

细节到不许谈恋爱,不许私自请假旷工,不许和男生有太多非工作的接触,不许说脏话,不许冷脸,不许这不许那,甚至头发颜色,长短,你都要通过公司同意才能做主。

也就是说那样的合约签了,时间范围内你身上一根头发丝都没法做主,更别说拍照拍拍电视等等,都要服从公司。

不过此刻的签约是跟韩为个人签约。孙律师表示不是不行,但最好和公司签。但韩为提前给出100w不能走公司账,也来不及,就只能他自己作为甲方,裴艾琳做为乙方签署。

挂断电话之后。韩为站在那里想了想,这不就是卖人吗?但好像孙律师的意思,至少在韩国这样的合同上赶着签的还有的是。

而且国内也有。

“你想把我姐怎么样?”

突然一句话,韩为疑惑回头,裴艾琳的弟弟。

“你会说汉语啊?”

韩为打量他:“那装什么韩国人?”

裴艾琳弟弟开口:“你真想签约我姐?”

韩为示意:“我不懂韩语,没法交流,你还是进去或者帮你父母或者帮你自己劝你姐留下吧。”

“你为什么参与我们家的事?”

裴艾琳弟弟看着韩为:“目的是什么?”

韩为开口:“是你们小看裴艾琳了。在韩国经纪公司没法出道,回国不说大把公司要,至少我要。”

裴艾琳弟弟还要说话,正好一辆出租车过来,丁雨诗下车拿着两份合同。

“进去吧。”

韩为和丁雨诗一起走,看着裴艾琳弟弟:“用合同说话,你不是大学生吗?或者你找律师都行。”

裴艾琳弟弟看着两人进去的背影,停顿片刻,也跟着进去。

“我不想这么过!!我自己也可以赚钱!!”

“女孩总要嫁人的。”

“你以为人家的钱随便娘家花?我是谁啊?!相亲而已。”

“女人管家多正常?”

“你们知不知道他有女朋友?而且即便结婚也要和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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