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7首次引用“最高优先权”

作者:萌俊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庄世楷抬手推开挡在面前的一名调查员,上前靠近亨利耳边,低声耳语:“如果你认为我是来找麻烦的,那不好意思,我真是来找麻烦的。”

此刻,他抬起头,朝四周的廉署调查员们,吼道:“据警例一百四十条零一点二,警队在八大纪律部门当中具有执法最高优先权,各大纪律部队需要主动配合警队行动,辅助警队办案!”

“现在我认为是郑茂林与一起凶杀案有关,现在我要把郑茂林带回总署协助调查!”

庄sir的语气又变得柔和,关切照顾的说道:“各位icac的伙计们辛苦了。”

“下午那顿我请。”

“各位可以回去等外送了。”

“庄sir是来救我的。”郑茂林听到庄sir搬出警队的“最高优先权”,心头生出喜意,立即知道庄sir打着“凶杀案”的旗号,其实是在营救他。

只要能把人从icac的手上救出去,那么警队便等于保住这个人!接下里,icac没法对其下手,相关阴谋自然要流产。

“这个最高优先权……”亨利攥紧拳头,瞪着庄sir,感觉憋屈到极点。

因为这个最高优先权不是在他任内丢的!这下却成为压死他的那一颗稻草!

要知道,警队目前能成为八大纪律之首,靠的便是“最高优先权”条例。如果枪代表实话的话,最高优先权便代表大义。

这是八十年代庄爷替警队挣下的一大资产,icac、海关、惩戒署等部门心里都清楚,有什么案子?让给警队先吧!

因此,这条警例几乎是八大部队公开的条款,亨利就算是接任者,一样熟知警例中有这一项。不过自“修例风波”得胜,警队还是首次引用这项条款办案!而且是行动副处长亲自引用!

立即就取得一锤定音的效果!

而规矩,要看怎么用,是谁用。

用得好不只能杀人,也能救人。这条天生用来杀人的条款,最后却变成保护人的盾牌,只能说条例用的好,花活玩的嗨。

“如果亨利sir不想让的话……那不好意思,警队只能以抗拒执法的名义将各位拘捕了。”

“另外,警队会对逃跑的罪犯开枪。”庄世楷眼睛一眯,杀气腾腾的说道:“到时流弹伤到谁可就不好说了!”

“你要知道,我的枪法可不是很准。”庄世楷眨眨眼睛,拍拍枪袋:“一定打在你想中的地方。”

“我兄弟的枪法也不好。”他再再抬起手环顾背后,指向身后的几十把警枪。

“亨利sir。”财政司长上前低声劝阻道。

海关那边。

庄sir刚刚排兵布阵,点好人马出去救火。

蔡元琪便派出一个小组的人手,前去联系海关方面,希望能把走私烟贩“拜伦”带回来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