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各地响应还是不甚强烈,天子再下三诏。
其一,知建昌陈并等改建神霄宫不虔及科决道士,诏并勒停。
其二,诸路选漕臣一员,提举本路神霄宫。
其三,监司、郡守从今以后,必须任满三年才能替代,并且不得通理。
结合之前的两条诏令,朝廷的指向已经很明确了——
钱必须收上来,不要想着糊弄一年,离任了就可以万事大吉。
该建的工程不可能停,神也必须敬,还必须非常虔诚地敬,
办事不利、瞎扯淡、对神不虔者,尽皆丢官去职,
其余尽心用力办事、诚心敬神者,不要怕没位置,好好干,前程看得见!
刚刚因上元夜之事,风清气正一段时日的大宋朝堂,
因为天子接二连三的收钱举动,又开始闹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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