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出门,有些诧异的问。
沈义点了点头,“嗯,还没有时间去买。”
方娜闻声,仔细思索了一下,道:“我以前也做过汽车销售,对车也是比较了解的。反正同学会的时间在中午,我们先去汽车城那边转转吧。”
沈义摸摸下巴,仔细一想,确实如此。
时间尚早,去得早了也没啥意思。
不如趁着这个时间,去买辆车。
毕竟以后应酬多,事情也多,总是打出租车还真是不太方便。
“好吧。”
沈义应了一声。
然后二人便是来到了当地的宝马4s店。
沈义对车也是大概有点了解,宝马车无论是安全性,还是操控性等方面在行业当中都是一流的品质。
在这个年代一辆奥迪a6就已经是大佬级别的存在,更不用说上百万的宝马,只有真正的有钱人才有资本来买。
看来看去,沈义看上了一辆宝马7系。
不是因为7系比较贵沈义才选它,而是7系的发动机比其他的系列要好一些。
简单来说,跑得快。
车开得快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这对于沈义来说是很有益的。
方娜不愧是个干销售的。
沈义在试车的时候,方娜砍大山一般,几乎都要把那个买车的销售小姐搞吐血了。
最终,车子以112万成交。
惊奇的是,就在沈义要付款的时候,发现钱居然已经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