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和律师也到了。
星野晓和那人对视一眼,都感觉到了对方眼中的火药味。
很浓郁。
想来也是,这个案子牵扯的金额可以说是巨大,哪一方都不想输。
星野晓很快收回视线。
他没兴趣对失败者过多关注,在他看来,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这不过是走个过场。
除非法官被对面收买。
但那也不可能,北沢千江这个“老油条”早就提前打听好,这个法官不是那种会被收买的人。
再说,这件案子目前舆论关注巨大,就算想要暗箱操作,恐怕也没那个胆子
十五分钟后,正式开庭。
北沢千江作为代理律师,条理清晰地说明抄袭事实。对面那叫三田的律师也立刻反驳。
“我司艺人千岛光泉名气甚大,没必要去抄袭一个小社团作品。这纯粹是诬陷。”
“诬陷么?我们可是请了专业的音乐人对两首歌进行比对。”北沢千江早就准备好了权威资料。
“比对结果显示,两首歌的重合率超过35%,已经构成抄袭标准。”
“那也可能只是巧合!”三田冷冷道。
他的策略,其实就是一句话:死鸭子嘴硬。
因为他笃定,星野晓这边拿不出核心证据。没有核心证据,只要坚持不承认,或者坚持说是巧合,那即便败诉,也有上诉空间。
那这桩案子就可以一直拖下去。
拖得久了,热度过去后,到时候再私下解决也容易得多。
这也是公司的意思,社长明确说,不希望在单曲热卖期间闹出什么幺蛾子。尽量让这件事的热度降下来。
然而,他这么想,北沢千江却不会顺他的意。
“巧合么,确实有这种可能。但贵公司抄袭前科这么多,这次说巧合未免太牵强了吧。”
北沢千江示意审判长。
“审判长,请看一下关于极音娱乐公司过往的抄袭证据,我找到的证据一共有十一次之多。”
十一次?!
台下的众多旁听者,包括媒体人员,闻言都是嗡嗡讨论起来。
审判长敲锤:
“肃静。”
“证据我已经看过了,裁定有效。”
该死……
三田闻言额头开始冒汗。
北沢千江从哪里找来那么多过往抄袭证据?
是公司里有人泄露的?
这时来不及想这些,三田立刻道:“审判长,那些证据和本案无关,不能算作本案证据。”
审判长道:“驳回巧合说,鉴于极音娱乐公司抄袭过往,请被告给出证明明确的无抄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