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来猎杀的话,恐怕割上一百年也不一定能够杀得死哥森堡吧。
都什么年代了,匕首这样的冷兵器早就落伍了。
“突击步枪的威力太小了,可比不上拳头。”陆羽并不想洛特选择突击步枪这样的武器。
如果没有足够的技术不断对突击步枪本身和弹药不停地进行升级,突击步枪的攻击很容易变成刮痧。
“但是拳头的攻击范围不会太小吗?”洛特可不想碰上边境生物的时候上去肉搏。
人类和野兽的最大差别便是人类会使用工具。
放弃工具与野兽进行肉搏,简直是太愚蠢了。
“但是普通的子弹可对敌人造成不了什么伤害。”陆羽在北方的荒原时,普通的步枪能够对边境生物或者感染者造成的威胁已经很小了。
突击步枪在陆羽看来绝不是一件非常好的选择。
准确地说,应该是非常糟糕的选择。
“那我想要成为一个剑士。”洛特脑海中的闪过的冷兵器并不多,率先想到的便是神话故事中英雄们常用的武器:剑。
“剑士?”
“是的,剑士,就是神话传说中手持宝剑的屠龙勇士。”
“一些合金刀刃确实拥有不俗的伤害,但是可能需要长时间的练习。”这的确还算是个不错的选择,洛特还很年轻,这个年纪练剑绝对不晚。
“怎么样?”
“可以倒是可以,但是我不会用剑,所以给不了你什么实质性的建议,不过坠空城应该有相关的兴趣爱好培训班,你可以报一个。”
起初洛特对这个所谓的兴趣爱好培训班并没有过多的了解,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直到洛特那天乘坐着公共飞行器来到所谓的爱好培训班,看着里面一帮七八岁拿着木剑劈砍的孩子们,才知道所谓的兴趣爱好培训班是什么个东西。
时间再拉回一天前,陆羽领着洛特来到了一间满是中式气息的铸剑店前。
“我其实想买的是光剑。”洛特心仪的宝剑其实是绝地武士使用的光剑。
光剑虽然被称谓光剑,可是并非激光武器,那道光束其实一团发光的等离子体。
拥有着远比镭射激光更强的破坏性。
“那对于你这样的初学者实在太危险了。”陆羽可不认为洛特能够掌握光剑的使用。
并且一柄光剑的价格不菲,以洛特的危险程度佩戴这样一柄贵重的武器很容易受到抢劫。
“可是这种铁块能够杀死人吗?”洛特还是不太满意,人类对于刀剑的理解已经不再局限于金属。
金属能够拥有的破坏性也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当然,钢之大帝还是铁块呢,不一样天下无敌?”
“这能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