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怎么收税

作者:大道独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府和有权力的人以税为费的情况也少。

后代的人一直有个认识误区,即明朝税轻。

你说朱元璋时期低或者前期低是对的,但中后期你还说低,那就错误了。当然,有人会说后两者不是税赋,但问题是他们征收的时候,都是以政府、皇帝的名义,虽然违法但有几个人追查过!你不说它是税赋老百姓信吗?

从全国整体看,弘治十五年(1502年)全国各处的税收网点所收的商业税不过8万两,占当年国库之一、专收白银的太仓库的3%左右。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商业税达到47.75万两,占太仓库的10%左右。但是,万历中后期,商业税就成了政府的主要税种之一。

朱慈烺接着说,“天启五年(1625年)全国八个重要收税处的税收总额高达480万两,是万历年间的十倍以上。万历朝对商业税的征收引来了商人利益的代言人东林党的不满。

由此,增减商业税问题,则成为万历、天启、父皇等皇帝和朝臣的主要争论议题。我朝收的工商业税不多,但是与实际被征收的数量相差甚远。

例如皇帝派的各种征税太监、各地藩王和官府的官员私自征的税赋、各地有权力和权力背景的人私自征收的税赋。可以说,皇帝让征一,太监就会征十,底下那帮打手就会征百。因此,东林党对征税问题反抗比较坚决。

最初时东林党反对,是因为什么?

首先,税收征收人不合法,贪腐问题严重。征收的衙役没有工资,全靠这些征缴所得,因此,从中鱼肉问题很严重。

其次,国家重要主体(皇、官、绅)的工商税、不去征,却去征中小工商业主和做小买卖的。你征一个太监宦官的、一个官商的税,比你征万家百姓的要多得多。皇权、官权的税不敢征,绅权靠行贿获得了少征甚至不征。那中小工商业主怎么办?东林党说得不对吗?与民争利、鱼肉百姓这些都是事实。

而此时的东林党反对,他反的是这些,但是当时的东林党人的表述不清,没能明确指出问题在哪,反而只是一味地反对,朕在这里这样说,不是说朕要给东林党翻案,请听朕继续说下去。

但是,后来的东林党就变味了,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专门要与皇帝对着干,并且还想着在朝廷里朋党,这就不对了,甚至到了后来一听说商税,立马就反对,就更不对了,这时候的东林党应该是走火入魔了,所以,最后落个‘邪教’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了。朕说得对不对?”

三分钟后,没人吱声,显然大家都默认了。

朱慈烺说,“既然大家都不说话,朕认为是大家默认了,那么,我们一步一步来,不搞激进式改革,一是成立一个专门收税的部分门——税务部,把税收主体确定,税务部先放在大元帅府,直接对朕负责,以后只有这个税务部可以收税,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各地关卡,都不得变着法子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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