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眯着眼睛看着太阳,想了想回答道:“或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吧?”
……
…….
在燕京另一处,东方歌舞团宿舍。
沈佳宜正收拾着东西,今天晚上团里有一场演出。
王朔坐在边上手里拿着一份杂志,有些得意:“佳宜,你让我写的那篇稿子,《文学周刊》已经刊登了。”
“哦?”沈佳宜拿过杂志看了两眼脸上露出笑容:“这还差不多,那帮人欺负一个大学生,忒缺德了。”
“我说佳宜,你为啥让我帮夏红军?难道你?…….”
“瞎想什么啦?”沈佳宜白了他一眼:“难道你不认为他很有才华吗?我看过他写的那篇《山楂树之恋》,也喜欢看他写的诗。”
“那写的那部小说?充其量就是伤痕文学,不过写的唯美些。至于他写的诗?”王朔撇撇嘴:“骗骗你们这些文艺女青年罢了……不过他对待先锋文学态度我到很赞成,只是那小子脸皮不够厚,骂人不狠。”
“你以为人家都像你呀…….”
“我怎么了?”王朔眼睛一瞪:“我是流氓我怕谁?!”
沈佳宜噗嗤一下逗笑了。
这家伙嘴特贫说话特有意思,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当然更喜欢他的才华。
“佳宜,我不是刚发完稿费吗?等你演出完我陪你去王府井买条裙子吧?这马上就要到夏天了。”王朔突然转换了话题。
沈佳宜犹豫了一下:“算了,咱们还是节约点。”
王朔沉默了。
两人现在已经在为结婚做打算,可是,没钱。
虽然自己大院子弟,家里颇有背景可是早和父母闹翻。
写小说只能挣点小钱,沈旭佳在东方歌舞团跳一场舞也只能挣5元钱,而且舞蹈演员又必须吃强化食品,沈旭佳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下来剩不了多少,两人的生活过得很拮据。
两人有时候好不容易下一次馆子,他都吃得提心吊胆,生怕自己身上的钱不够。后来两人穷到连快餐店都不敢进去。
去年发生更糟心的一件事,沈旭佳在燕京展览馆剧场演出完毕后,就在剧场的澡堂洗澡,结果她的皮衣和手表被人偷走。
他不得不破费买了一件旧的大衣给沈旭佳穿,而他则穿着沈旭佳练功穿的旧绒衣和破军大衣。
看着自己的心爱的跟着自己受苦,作为一个男人心里如何不难过?
那个女孩子不爱美?何况沈佳宜正值青春年华还是舞蹈演员。
团里她的姐妹背地里都说沈佳宜是瞎眼了,放着一大批高干子弟追求不要,选择了这个吃干饭的?
这话让王朔心像针扎一样,所以他拼命写作。
“你别这样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