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庇护

作者:吃指甲医百病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中央录音台播放了那首由陈敏昊精心演唱的《heyyou》。

深夜里,陈敏昊的声音柔软而浩瀚,在巨大的录音棚中萦绕回荡,久久挥散不去。

林飞:“怎么样?”

陈婕绮:“还可以吧。”

林飞:“你哥对你挺好的,年纪轻轻就出道挣钱养家,工作这么忙,还对你这么关心。”

陈婕绮:“我过了今晚,就年满十六岁了。”

林飞:“嗯?”

陈婕绮:“我已经接受了足够的保护,从今天开始,我也可以开始独立了。你觉得我做什么工作合适?”

林飞:“年轻人还是应该多读书,你哥也就是个初中文凭,你要再中断学业,以后你们兄妹俩加在一块儿,连个微积分都不会算,会吃亏的。”

陈婕绮:“微积分我自学过,日常生活没什么用,钱又不能泰勒展开,你别骗小孩子了。”

林飞:“…”

陈婕绮沉默半响。说:“我还以为你会跟康回一样,劝我加入演艺圈发展。”

林飞:“我听你哥说,你好像对演艺圈的人印象不佳?”

陈婕绮:“你知道我哥是怎么成为艺人的吗?”

林飞:“我了解的不多,大概是说当时你们的养父母过世后,你哥才读高一,你们兄妹俩属于未成年人。为了不与你分开,他只能辍学进入演艺圈,成为有收入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边工作一边养家供你读书。”

陈婕绮:“其实我哥在初中时,就已经在家中长辈的监护下,利用业余时间做模特,收入不低,足够养家了。但是自从家中发生变故之后,那些人就不愿意与我哥哥签约,说是担心有法律方面的风险。”

林飞:“这倒是个问题。虽然法律规定已满16岁不满18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民法上也算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个【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标准,指可以自己挣钱养活自己,难以把控。签约之前,你哥属于未成年人,用人单位就有雇佣童工的法律风险;哪怕是签约之后你哥有了收入,在签约之前这个协议的效力仍旧存在不确定性的瑕疵。”

“简而言之,这有可能会陷入逻辑上的矛盾:不签合同,就没有收入;有了收入,才能签合同。”

陈婕绮:“所以他们就乘人之危,以练习生的模式签下了我哥,康回作为经纪人,她和公司还可以获得大量的收入分成。”

林飞:“这样资方倒是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了。偶像练习生需要大量时间练习,对于你哥来说,虽然他有兼职就能养活一家的能力,却不得不放弃学业,成为全职签约艺人,确实也很无奈。怪不得你不待见陈敏昊的经纪人康回。”

陈婕绮:“这个老女人,心机太多了,我觉得她签下我哥就是动机不纯。我哥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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