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传宝记》,里面就对这枚玉玺的仿制品做过定论:“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君人者在德不在宝。”
整整两千年,“天命权力证书”终于迎来了拒绝承兑它的皇帝。
不过,其时距玉玺真品灭失已经过去千年,玉玺的法定效力还需要皇帝撰文明确,其影响之大,也无须多言了……
无论是玉玺还是节,都是刘邦入咸阳时从秦子婴手中继承的前朝旧物。那这位汉代的开国皇帝有没有过原创的法律器物呢?当然有。其中最出名的,要数丹书铁券——这玩意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头:免死金牌。
读过《水浒传》的朋友都知道,天贵星“小旋风”柴进家里就有一副丹书铁券。《水浒传》第五十一回描写柴进的《西江月》,上阕就是这么写的:“累代金枝玉叶,先朝凤子龙孙。
”关于这里的丹书铁券,书中也借柴进本人之口做了解释:“家间祖上有陈桥让位之功,先朝曾敕赐丹书铁券,但有做下不是的人,停藏在家,无人敢搜。”
“陈桥让位”指的自然是“陈桥兵变”,960年赵匡胤黄袍加身发动兵变取代后周,后周恭帝柴宗训禅位,周宋平稳易代——民间传说中,柴氏一族因有让位之“功”,因此得到了赵匡胤钦赐的丹书铁券。
其实无论是两部《五代史》还是《宋史》,都没有柴氏受赐丹书铁券的记载,不过如果柴进确为“先朝凤子龙孙”,倒的确能享受一些特权。
宋律中规定了“八议”制度,其中有一个“议宾”,即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违律论罪时享有“议、请、减、当、免”的特权。《水浒传》中柴进借丹书铁券得以与当朝权臣争锋,夹杂了后世民间的想象。不过,这种想象也不是无源之水:丹书铁券究竟是何方神器,居然能让百姓相信,有了它就能免罪甚至免死呢?
如果说玉玺的法律效力还建立在后继者认可的基础之上,那丹书铁券可是自其制定之日起就生效了,而且有着明确的权利条款。
据《汉书·高帝纪》载,刘邦建国后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券,金匮石室,藏之宗庙,券上刻下了“使黄河如带,泰山若砺,国以永存,爰及苗裔”十七个字。
得到铁券的功臣,由此可以享受“生则宠以殊礼,死则畴其爵邑”殊荣。不过,此时的丹书铁券既不能免罪更不能免死,“汉初三杰”中的萧何虽有铁券,同样因为“强贱买民田宅”“多受贾人财物”而入狱险遭不测。
然而到了南北朝时期,事态却有了变化。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大分裂、大融合共存的时期,也是汉胡文化深入交融的重要时期。在这期间,汉化最为成功的北魏吸收了中原王朝的丹书铁券制度,并加以“发扬”。
到了西魏时期,大将李穆冒死救宇文泰,宇文泰感激之余“特赐以铁券,恕其十死”,丹书铁券终于演变成了法律认可的官方免死金牌。
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