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电筒灯光下。
陈希往后退一步。
手电筒的光没有移动。
踩着“小麦粉”,陈希回忆,如果没记错,男主手绘地图的边缘恰好就是,餐厅,厨房,卧室......
这也就是男主所探寻的边界。
说起来,
陈希忽然想起一件事,
碧绿色眸子的黑猫是只家猫。
这是小说的基础设定。
因为从小是被人类抚养长大,所以才会对人有很深的感情。也正因此,在侥幸逃生后,哪怕自己都活的不尽猫意,
遇到女主人的遗腹子,也会竭力搭救。
是只家猫,
是只明文记载“尽管会出去野,但是野够了也会自发跑回来”的家猫。
被驯化的猫。
虽然从没养过猫,但是从《恶魔》原文中这一“野够了也自发跑回来”的情节来看,陈希断定这只颇有灵性的母猫已经不怎么适合野外生存了。
五分钟了,
数着脉搏,陈希判断。
但被手电筒照耀的地方没有丝毫异状。
于是陈希冷静了一下,决定冒一冒风险,关掉手电筒。
继续刚才的想法,
如果有着碧绿色眸子的黑猫是只家猫,
所以,
陈希很干脆想起了刚才袋子里的“咸鱼干”,东部住宅区,不愧是大贵族家长期居住的地方,这里面的物资实在是太丰富了。
“吱吱”“吱吱”“吱吱”......地下贮藏室里的动静声越来越大,而且不仅是前方,似乎连后方都有。
但就是矛盾的所在......
陈希忽然意识到了最大的问题,
比起要啥没啥的小门厅,
比起要自己去辛辛苦苦到树林里给男主摘果子,
比起让男主一个小孩在充满血迹的地板上模仿一只猫去睡觉。
为什么这只猫不待在她理应更熟悉的......这里?
这只猫并不是野猫,她被人类抚养长大,
这里有存粮,这里有卧室,这里......甚至不出意外这只被伯爵夫人所豢养的猫,在灾难来临前,
这里才是她的家。
黑暗中奇异的响声越来越明显,陈希甚至能感觉有毛茸茸东西在来回划过自己的脚,甚至有往自己裤腿里钻的倾向。
猛地往后退一步,
“吱吱”,“吱吱”
这不是风声,再傻,陈希也不会还认为这是风声。
慢慢抬起手上的手电筒。
陈希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