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八章 亲亲得相首匿

作者:梁语澄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该结秦晋之好!第二日我们老爷便去了万顷书院送花儿,蒲公英吹得举城皆知。第三日撤诉,可不就将那温据放出来了!”

顾星朗似意外,怔在当场,好半晌问上官宴:“你是因这个撤了指控?”又向信王,

“当初请四哥督促查案,为的是拿实据证公允。这般以姻亲和解,”而向安端,

“以法理论,叫什么?”

安端不知该评信王还是该评事件本身,绞尽脑汁选了后者:“回君上,曰,亲亲得相首匿。”1

“亲亲得相首匿。”顾星朗重复,转杯子,“是说除谋反、大逆之外,亲眷间可相互包庇隐瞒罪行,而隐瞒本身不论罪。此制起于焱,太祖立国后选择了保留,朕承祖训,虽觉不妥一直未改。四哥,”

“臣弟在。”信王声息已不如先前稳。

“你是据此择了联姻之策?”

承认这一件,等于承认温据有罪而他用计包庇。

不承认,又难解释为何不查证而直接选择了和解。

都是疑,都在往最终论罪上引,已经逼到了死胡同。

阮雪音不明白信王还在坚持什么。

此刻陈罪行,顾星朗不会杀他。

“启奏君上!”便听温据声震,响彻宫门内,“自景弘二年起草民随信王理事,多年经营渐把持了麓州及其所辐半个祁南,乃至于,乃至于地方军,虽非谋逆,已有割据之嫌,论罪当斩!”

1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以后我国古代重要刑法原则之一,为后世历代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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