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发现了长毛兔。
“卧槽,藏的真好,如果不是无用哥提醒我想我一辈子都看不到那还藏了一只兔子。”
“666,您的好友:午餐已上线。”
“这玩意好吃不,看起来一点都不可爱啊,大板牙快有我的巴掌长了。”
无用哥嘿嘿一笑,
“诸位诸位,这应该是一只成年公兔,你们看,它的眼睛通红,但并不是原本的颜色,而是因为现在正是它的发情期它现在脾气非常暴躁,很容易发怒,恩也就是说,它的胆子大起来了,即使发现危险也不会那么容易选择逃跑哦,这对我非常有利。”
“长毛兔本身属于一阶低级异兽,动作非常灵敏,如果它一门心思逃跑,我一个人肯定是捉不住它的兔子也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窝太远,这附近肯定有它的洞窟。”
弹幕,
“别哔哔了,一会兔子跑了,先搞定兔子再吹牛逼!”
“出师大捷,有肉吃了。”
无用哥嘿嘿一笑,
“今天无用哥不用亲自动手,我是跑不过它的,所以要请出无用哥的祖传宝贝,当当当当”
“诸位请看。”
无用哥手中拿着一张巴掌大小的弓弩,
“牙签弩,诸位知道不,高家出品必属精品,就这么个小玩意花了我八千多流通点,射出的弩箭不过指头长短,无声无息威力却不容小觑,非常适宜杀伤一些体型较小又跑的飞快的异兽和野兽。”
“咳,友情提示,这是一种非常危险、阴险的武器,不建议大家随便玩耍”
“咻!”
小小的弓弩在无用哥手中激发,浅灰色的箭矢顿时在长毛兔脑袋上溅起一朵小小的血花。
“中了,唔看来无用哥的手艺还没有生疏,从左眼贯入,弩箭直接搅碎了长毛兔的脑子,非常完美的击杀。”
弹幕,
“人一旦不要脸起来,真的是无解。”
“firstblood!”
“酒菜已摆好,坐等无用哥掌勺做兔子下酒。”
无用哥嘿嘿一笑,拎着兔子拿出小刀,
“一般来说,杀兔子的时候需要放掉血水,这样做出来的兔子才不会腥但是当兔子已经死了的时候,显然就没有这个必要了,唔,这只兔子不小,大概有个二十来斤,出个十斤肉是完全没问题的,我需要找一条小溪山下就有一条,走,我们到那里再给它剥皮开膛。”
无用哥快步下山,把兔子按在小溪边的石头上,咔嚓几刀,剁掉脑袋和四蹄。
“嘿,除去五肢后,在兔子肚腹处来上一刀,轻易就可以把整张皮撕掉,然后就是开膛了咦,我刚刚好像不小心把肠子戳破了呕这兔子昨天到底吃啥了,卧槽这个味道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