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过去一片有数百间茅屋,四处青烟袅袅,打铁之声此起彼伏。
县工官的头目,也称为长,就好比县长一样。
他下面根据工作量的多少设数名佐,当然也可不设。
本工官包括刘瑜在内有三名佐,刘瑜自然是资格最低的。
比佐还有低一等的,就是工师。
这些人都是有经验的工匠,他们的职务由工官长报县令批准。
工师的待遇,基本按照市价给工钱,一般要保证三个人的口粮……月十斛(石)粟。
实际上这个数量达不到,最多按照工官佐给八斛粟,有两斛差额。
(ps:据出土的西汉河西汉简,一个男性士兵的供应量,是三石三斗三升粟,或者是两石粟米。
这里要说明一下,粟变为粟米,要损失掉四成的壳,只剩下六成。中国从先秦一直到清代,朝廷执行的都是六成这个标准。
另,所谓汉代大石、小石,其实也就是粟与粟米的区别,根本不存在两个不同的“石”这种计量单位,那是有人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