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天下观念

作者:伍九山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国大,君与民之间的官的级别多,官与官之间结构复杂,君与民之间的距离相对较远。

官是代替部分君主权力和责任的中间力量,官必须明确军事力量组织方式或在整个社会中的比例,明确经济力量的的聚集和建设问题,社会秩序的建立和调整问题,明确社会观念和达到前述要求之方法问题。君和民有支付官生存费用和给予一定的奖励的责任。

官是由于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而获得职位,必须为君或民提供自己的智能服务,才能获得规定的经济利益,由于官的经济利益相对较高,官和其家人的生活条件较好在一定时期是允许的。官拥有和保有自己的财富靠的是智能,而用一些非服务天君民的手段获取钱财和保有钱财是非法的。

崇祯向中书院和司法小组的人员讲明了上述原则,要求司法小组起草新礼法的条文,中书院的众人参考意见,共同制定新礼法。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