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即拥有帝者的地位,又拥有首相的权力,当时把朝庭最高职位之系列工作命名为尧舜之道。
尧舜之道就是确定二人为尧舜,一人掌管内阁,负责对朝庭政策的具体执行。一人掌管制定政策和朝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政策制定者和监督者为尧位,政策执行者为舜位。
尧舜自然是中书令,原先有五个中书令,加上尧舜二人,成为七个中书令。
原先中书院中有一人协助皇帝管理制定政策和政策执行的监督,现在还是一个人协助尧位者管理政策制定和监督,以及全面工作。同样,原先有一人协助皇帝管理内阁六部,现有也有一人协助舜位者管理政策执行情况。
一般舜位者兼任首辅之职,内阁次辅就成为了中书令的人选。尧位者也有一位全面的辅助者。中书院还有三位中书令是总参谋长主管军事,科学院长主管理科技和学识,一人主管礼法。
尧舜加上皇帝组成当时新朝的最高权力结构。
尧舜之道也是崇祯变相的君主立宪制。
上官寒明组织的团队在当时在崇祯的指导下起草了一系列的礼法条文,从最后通过执行的内容来说,主要有如下内容。
皇帝是天下名义上的代表,是元首,代表天下各国、各地、各族。
军事管理原则。
军队实行兵符制,皇帝掌管兵符,军事调动和调整需要凭兵符执行。大的军事行动由参谋部提出建议,中书院形成决议,门下院批准,兵部下令并请兵符执行。
军队分为野战军和地方军,地方军由参谋部管理和训练,在地方上执行一些地方任何。野战军分为边防军和要地守卫军。军队在自己防区内如遇到攻击,除个别有特别命令的需按命令执行外,都可在防区内自行进行抵抗,在特别情况下,小营以下的小军事行动,可能越界行动,事后由相关系部门评价,并做出认定和处罚的决定。
皇帝不同意的军事行动,可以拒绝分发兵符,个别特别的,必须执行的事件,尧舜可以再次形成强制行动的决定,一旦强制行动的决议通过,皇帝也不可再拒发兵符。
皇位继承法。
以此崇祯为中心,皇位按与崇祯的血缘关系远近,排序,按顺位继承,避免众皇族人争位。
崇祯就是想要逐渐放弃权力,退出到幕后,成为没有权力的虚君制,主政以尧舜为主。即让天下人放弃对皇位的觊觎,也让象晋惠帝司马衷类的人在位也不影响大局。选举的尧舜再差也不会太差,世袭的皇位,就很难说不出庸人。
女子也可继位,顺序排在男子之后。
田妃已经去世近一年了,田妃的两个儿子按其意愿按置到民间,远离皇宫中的是非,那两个儿子不久前也传回消息,生活正常,崇祯也祝贺两兄弟过得安康。兄弟两在皇宫中自然算是夭折人员,不在继承皇位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