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元子有意提起,不正是希望自己也去闯上一番吗?
“道友聪慧,贫道曾打算与好友红云一同去这蓬莱仙岛走上一遭,但奈何好友造了鲲鹏那小人暗害,又遭冥河屠戮,故此一直成了遗憾,如今你既已突破到大罗金仙,贫道的人参果也已无太大的效用,不如去这蓬莱仙岛走上一遭。”
镇元子眯着眼说道。
红云的死,一直都是他的一个心结。
他也一直很想为红云报仇,可这鲲鹏冥河二人,均不是好惹的,以他修为,若是斗上一斗,能不能报仇还真的不好说。
“既然如此,走上一遭又何妨,吾辈修士岂能畏畏缩缩,胆小怕事?”
闻言,李白傲然一笑。
他的性格本就十分高傲,不然也不会写出那些狂傲的诗。
“道友能有如此气魄,实乃大幸!”
见此,镇元子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红云子所以惨死,这和他的性格也很有关。
若他不是那种老好人的性格,不让座,鲲鹏也不会记恨于他,最终下场也不会那般。
而眼前的李白,不仅有着极高的天赋,连心性也是那种不甘落后,傲然。
这让镇元子感到十分欣慰。
“如此,贫道也不再打搅道友了,这就去那蓬莱仙岛走上一遭,尝试一番能否获得什么大造化!”
一想到那机缘造化,李白心中便兴奋起来,按耐不止心中的悸动,想要早点去闯荡一番。
对此,镇元子微微一笑,继而从袖中拿出了一本古朴泛黄的小书。
“此书名为地书,乃大地胎膜所化,防御至宝,道友此去可将此宝带上护身。”
说着,镇元子便打算将这地书交给李白。
而见到镇元子要将地书交给自己护身,李白连忙摆手。
他可是知道这地书的珍贵程度。
甚至可以说,这地书就是镇元子为地仙之祖的象征。
此书可是大地胎膜所化,不仅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还是件防御至宝,同时拥有地书还可以统领整个地仙界。
这等法宝,李白怎会要?
“此蓬莱仙岛凶险万分,若没有灵宝护身,贫道也不会放心,道友还是接下此宝吧,待道友回来,可归还贫道。”
见李白不肯接受,镇元子劝道。
先前他的好友红云惨死,他没能做什么,但如今的李白,他绝不允许再出什么意外。
这地书上附着了他的一道真灵,若是李白有难,他也可感知到,所以他才将地书交给李白。
当然,除却地书外他还有几件不错的法宝,但这些也没有那件是能超越地书的。
地书的防御力,在先天灵宝这个行列,那绝对是顶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