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对峙

作者:郭芍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重案、谜案没宰过。

会怯场这盘???……

笑话!

扑朔迷离是吧?

善恶难辨、忠奸难识是吧?

那就按程序走!

严格落实律法程序,踏踏实实把程序走到最后,看哪方还能站得住脚!!!

“你们继续。”

“你们两方,各有各的利益立场,各有各的行为动机。”

“罗家父子一方,乃为了维护家门清誉。”

“若败诉,不成。死囚斩亡,罗家终生都会蒙在儿媳不贞,之污名的阴影下。”

“县衙一方,乃为了维持林欢一案的原判。”

“若败诉,不成。则会面临着误判良民的重罪,范县令乌纱帽,被包府尹摘了都可能。”

“两方都不能败。”

“两方所言,俱言之凿凿。”

“然而究竟,人口所言出的信息,乃观点,而非事实。”

“你们都想把自己的观点,变为世俗公认的事实。”

“可以啊,那就证明出来!——”

开封府威势滔天。

剑拔弩张的两方,皆恭恭敬敬、低眉顺眼。

“师爷,法理大堂下,所有他们的逻辑对峙,通通俱表,详实记录下来,成立专门的卷宗档案!”

“学生遵命!!!”

师爷统筹书吏,全副开动。

*

法理大堂之内,众目睽睽之下,气氛烈烈凛然。

范县令到此时候了,竟然还在嘴里嚼吧着零食,无愧于中牟百姓,暗地里给他起的赫赫大名——饭桶玩意儿。

饭桶的胡子随着咀嚼的动作,滑稽地一抖一抖。

挑衅曰:

“原告林毅,您先请吧——”

“证明出来,死囚林欢乃无罪,乃清白。本县乃误判,甚至乃诬判。”

原告林毅,很冷静地回击,慷锵有力:

“在法理:谁主张,谁举证。”

“行为人没有证明自己没有犯罪的责任,证明行为人有罪的责任在于刑|狱|机|关。”

“当初是中牟县衙,发出官兵,拘捕了林欢,把其打入死牢。”

“中牟县衙认定林欢有罪,那么按照逻辑,应该是中牟县衙,有证明林欢有罪的责任。”

“而非我等鸣不平的百姓,有证明林欢无罪的义务。”

围观的民众宛如墙头草,风往哪吹就往哪里倒。

见青年一介布衣而已,跪与堂下,与官|员辩法理,才思竟能达如此高水平之犀利、如此之振聋发聩。

顿时如沸水炸锅,叫好大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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