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青苗之法

作者:岳修炎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听了江河的话,满座公卿无不叹服。

“陛下长谋远虑,臣等未及!”

“大宋有如此之君,实是天下之福矣!”

群臣们的马屁,被江河坦然接下,又听他道:“诸位卿家,可有余策,以济天下乎?”

皇帝的话,让群臣相觑,终于站出来一个人,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此人身着绯红官袍,头上乌纱,戴得紧实。肃穆的脸上带着三分恭敬,将近八尺的身高,也不像是个南人。

“陛下,臣刑部尚书王安石,有事启奏。”

“介甫有何良策,益于百姓?”

“臣有青苗法一则,愿陛下行之!”

江河闻言,脸瞬间变得与王安石的脸一般黑。

青苗法,你不是验证过了吗?

而且青苗法也不是王安石的独创,它最早被用于唐末割据时期。即向即将耕种,却不能承担耕种费用的贫困农民借钱,再待秋收时还清所欠欠款,再补上利息。

按照常理来说,青苗法通过国家承担风险,既可以扩大生产,又可以一直兼并。甚至农民交还的本息,还能补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在使用之初的确很成功。

可等到王安石为相,大举推行青苗法后,虽然初见成效,可却由于用力过猛,各州各地都被分配的数额,更有官吏为了自己的前途,摊派青苗款。

这样,原本富足的百姓,却不得不去借自己本就不需要的钱。而青苗的利息也越来越重,从两三分,一路飙升到四五分。官吏们又附上了许多名头,使之变成地方敲诈百姓的手段与苛政。

王安石可不是大老粗,他一见江河脸色一黑,心底一紧。

他当然知道青苗法的弊端,可在他眼中,这一次不一样。毕竟,他已经在北宋进行过了一次尝试,知道了许多在未实行青苗法时所不知道的后果。

何况,他也有能够劝服江河的理由。

“陛下,臣之所行青苗法,与陛下创立的两家银行,有很大关系。”

“哦?王卿是想着用银行来开设科目?”

“正是!臣思以官府代办青苗,极有可能导致苛政。与追求前途的官吏不同,陛下所创立之银行,实是商业组织。两家银行虽然都有朝廷背景,却因力量不足,无法强迫地方。”

“啧。”江河沉吟一会儿,感觉有些道理。

倒是和后世的农村粮食支助补贴差不多,不过相较于后世的纯粹补贴,大宋的青苗法看起来就有些……

这也没办法,大宋穷啊。别说给粮食支助补贴了,就是光取消农业税,大宋就少了三分之二的收入,一下子就会让收入赤字严重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可相较来说,青苗法的确可以帮助各地振兴。且收益的,不止是农业发达的地区,江河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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