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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钟玄明男女通吃。
花颂脸色微微沉了沉,到底还是年轻,表情上总是绷不住。
正在那时,红蓉高高兴兴的领了沈朦进来。
沈朦规规矩矩的行了一礼,唤了句:七小姐。
经过一再教导,学习,这三个字他已经可以唤得清晰了。
朝歌也就笑着说:“看来蓉蓉没少下功夫。”
花颂见朝歌不想搭理她了,干着也也尴尬,她日后是钟少夫人,也不愿意一直看有歌的脸色,就退下。
她也略略的听过一些,七小姐买了一个狼孩回来。
这模样倒是精致得很。
怎么什么好东西都让朝歌得了去,她怎么就这般的好命。
里面传来欢声笑语声。
沈朦看见桌上有许多的水果点心,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朝歌便笑说:“沈朦,过来吃。”
来到沈府的这两日,他吃过这辈子都没有吃过的美食。
每一个人待他都很友善,与他笑脸相向。
不像在地下场,那些人从来都是饿到他发昏才肯给他一点点吃的。
一得着沈朝歌友善的话语,他立刻坐了下来,拿了点心猛吃起来。
红蓉在一旁直喊:“朦朦,你慢点,慢点吃,注意形象注意形象,没有人和你抢的。”
他这形象哪是一两天的功夫就能改变得了的。
一不注意,一不提醒,形象全无。
吃得满嘴都是渣子。
沈朝歌瞧他跟个孩子似的狼吞虎咽,一方面觉得好笑,一方面又觉得心疼。
她说:“沈朦,等明个,你陪我去一趟地下场。”
正吃着的沈朦面上一僵,有几分惶恐:“七小姐,不要……把我……送走。”
朝歌柔声说:“沈朦你不要怕,我不是把你送走,是让你陪我再走一趟,明个不论我去哪里,你都要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你要保护我,不能让坏人欺负了,明白?”
沈朦说:我明,白了。
只要不是把他送走,他就放心了。
朝歌起了身,取了一样东西过来,展开,是一个人的画像。
一张纸上,画了两个人,一女子,一公子。
这是凌陌花和阿槿。
她拿给沈朦看,和他说:“你把这两个人的模样记住,他们实在是一个人,有时候会扮作女子,有时候又会扮作男子。”
沈朦仔细的看朝歌给他的画像,说:我记,住了。
朝歌又交代他说:“日后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看见了他,就把他给我抓起来,但不可害他性命。”
沈朦说: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