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错误答案,选范希

作者:快剑江湖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翔机在两翼游走,作为僚机,还有奥拉朱旺在油漆区内守候。

可以说,这套组合拳打得比爵士队还要完美。

甚至于奥拉朱旺还可以提到外围做策应,大梦是拥有中远距离投篮能力的,巴克利也有。

火箭很快稳住阵脚。

并且尝试着反扑。

丹尼斯罗德曼和朗利在防守端没办法限制住奥拉朱旺、巴克利的联袂攻势。

艾弗森在场边看得很郁闷。

他觉得范希为什么不亮出底牌,直接横冲直闯呢?罗恩哈珀根本防守不住他,他干嘛要将自己隐身于体系当中,刷点助攻,偶尔溜后门。

艾弗森的篮球哲学是干净利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一横一撇,强者站着,输者躺下。

他养成这样的哲学是因为他的天赋使然,从小到大没有人是他的一合之敌,他自然是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

可范希不是。

范希从来不是天赋球员,他必须谨小慎微。

而且,他一直坚信,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

这个系列赛不是只赢下一场比赛而已。

只有赢得四场总决赛才能获胜。

如今范希的策略是猥琐发育,同时还要将滑翔机手臂受伤进攻不行的事实给隐瞒起来……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将皮蓬的防守牵制开。

如果皮蓬加入中心战团,以他超绝的防守能力,火箭当前的攻势绝不会如此轻松。

上半场很快打完。

火箭后半段利用经典的ucla挡拆体系慢慢追回比分,甚至在哨声响起之前,凭借着范希的一记超远距离投篮,还获得3分的领先优势。

范希上半场在不知不觉中拿到9分7助攻4篮板2抢断。

为球队53:50取得领先建立卓越功劳。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极具观赏性与技术性的比赛,天赋和技巧在上半场展现的一览无遗,所有观众都大呼过瘾。

不愧是决战紫禁之巅。

中场休息的时候,范希在进入更衣室之前碰到了丹尼斯罗德曼。

罗德曼是特意过来等他的。

他问范希:“你叔叔最近去找麦当娜了吗?”

嗯?

范希不太清楚为什么罗德曼要忽然对自己说这个。

但罗德曼看上去很生气,这家伙是个张扬的人,他喜欢做一些让自己脸上贴金的事情。比如…和麦当娜的‘恋情’。

“我不清楚。”范希回答他。

然后,罗德曼说了一句让范希生气的话:“你告诉你叔叔,最好离麦当娜远一点。”

这句话严重的冒犯到范希。

你算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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