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李云龙的偏见

作者:飘过太平洋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那也不能做。这也违反纪律,那也违反纪律。

就没什么本事了。

能靠一张嘴就把小鬼子打跑吗?

碗里倒上汾酒,李云龙发现张大彪还没有走:“怎么,还有事儿?”

“团长,我觉得您还是见见吧,王德胜挺看中那白面秀才,您要是不见他,他该来烦您了。”

张大彪顺手又递了个台阶:“再说了,这白面小秀才长得还挺俊,脸比村里面的大姑娘小媳妇儿都白,见见也没坏处。要是嫌他烦,随便两句话把他打发走了就行。”

李云龙撇了一眼张大彪,端起的酒碗又放下了:“行了,那就把他叫进来,我也瞧一瞧到底有多俊。”

两害相权取其轻,他绝不会说怕了王德胜那张嘴。

只是好奇,难道白面小秀才比他这个年轻时,十里八乡的俊后生还要俊?

在团部院里等着的袁晨铭状态比之前赶路时好多了,吃饭喝水之余还弄了点清水洗漱了一番,别说,还真有点翩翩公子的意思。

门口站岗的警卫员一直盯着他的脸看,似乎在想:这男的脸这么白,皮肤这么嫩,比他们村的村花都水嫩,咋长的?

已经确定这个李云龙就是他所知道的那个李云龙,袁晨铭倒是不那么急了。

他哼着小曲儿,盯着院中榆树之上的麻雀,胡思乱想着。

要是李云龙见了他,觉得他是个人才,非要把他留下怎么办?

勉为其难的答应,那不是他的性格。

而且他也受不了八路军这个苦,来到这儿吃的那个窝窝头硬的都喇嗓子,番薯野菜汤让他都怀疑人生。

还有这么难吃的东西,跟黑暗料理有的一拼。

要不是考虑到不吃饭或许会挨饿,他真的不会皱着眉头,把那些难以下咽的东西塞进嘴里。

到现在他的胃里都在反酸水,想吐。

可如果在这待几天,就拍拍屁股离开,又显得他这个人没素养。不管怎么说八路军还是招待了他的,去人家门上总得带点礼物。

送老李一点什么纪念品呢?

袁晨铭身上拿的出手的东西只有三件,一块仿劳力士表,一根英雄牌钢笔,还有一个煤油打火机。

除此之外,他身上也没什么东西了。

手表镀金打造,去城里的当铺当了,能弄一份做生意的本钱,不能随便给。

李云龙大字不识一箩筐,爱抽烟喝酒,打火机要比钢笔实用得多。

正琢磨着,张大彪从屋里出来:“袁……对,袁晨铭,团长在里屋,你自己进去吧。”

他手头的事儿还多,就先去忙了。

张大彪虽然也是个响当当的汉子,但有李云龙这颗珠玉在前,也显得不是那么突出了。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