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汉部落的行政体系

作者:羽卿书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秦朝的时候,是三公九卿郡县制,郡县就不说了,说说中央的三公九卿,三公分别是负责行政的丞相,负责监察的御史大夫,以及负责军事的太尉。

其余的九卿,就类似于现代的各个分部,也就是隋唐时期逐渐演变出来的九寺,隋唐之后的六部和九寺,其实都是从九卿的职能中演变而来的,确切的说,是把之前大权在握的九卿给分权了,变成了很多零散的部门。

但这个变革变得并不彻底,纵观隋唐之后的各个朝代,就不难发现,其实九寺和六部有很多职能重合的地方。

比如九寺中的鸿胪寺,鸿胪寺是专门负责祭祀,以及接待他国外交使臣的,但是古代的礼部也管外交,也管祭祀,这不是职能重合吗?

再比如大理寺,大理寺是管司法的,掌管着天牢,负责审理大案要案,放在现代的叫法,那就是国家最高法院,但是刑部也审案啊,这不是又职能重合了?!

还有司农寺,司农寺是管全国农业和粮仓储备的,这是不是又和户部重合了?

所以,这总而言之啊,虽然隋唐之后行政机构进行了改革,但改革的并不彻底,如果直接套用在汉部落的身上,那显然是不合适的。

有些部门的职能高度重合,有些部门压根就没有,因此罗冲干脆把历史上的三省六部九卿改成了三省、六部、九院、一行。

三省和六部有了,而这九院,就是经过罗冲查漏补缺之后设立的九个独立机构。

分别是主管司法审理的最高法院,相当于古代的大理寺,但不同的地方就是,罗冲把审案的权利从刑部剥离出来了,全都放到了法院下面。

刑部只有立案侦查和抓人的权利,没有审案定罪的权利。

另外还有主管科学研究的中央科学院,简称中科院,下设农研所,化学所,物理所,数学所,天文所,以及为了某个项目临时成立的专项研究小组。

其余还有监察天下所有官员的督察院,相当于中央纪委。

还有三法司体系的最后一环,检察院,这是一个公诉机关,还有下发逮捕令,和审查核实证据的机构,同样也具有法律增减的建议权。

说起这个检察院,罗冲就想起前世在网上看到的一些言论,有人问,一个人犯了法,如果没人告他,那他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罗冲当时就想,怎么可能,就算没有私人告他,但只要被警察发现了,检察院了解一下,什么是公诉机关,这就是个官方专门告状的机构。

为什么说三法司三法司呢,正常的刑事案件流程,应该是有人向公共安全机关报案,或者公安机关自己发现了案件,然后开始立案侦查。

发现证据之后,向检察院提交证据,检察院核查属实,确定该案确实违法,那就向公安机关签发逮捕令,这样公安才能合法的抓人抄家。

等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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