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周宏志的爱情

作者:墨色花香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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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等你大学毕了业再说吧,你可以走了,不然我就给我爸打电话,看他不打断你的!”

姑娘恐吓着他。

周宏志也担心万一她爸回来看见自己非礼他姑娘不打断自己的腿才怪呢。他忙急匆匆的走了出去。

姑娘看他狼狈的样子咯咯的笑了。

“小样,还想忽悠老娘,你嫩了点。”

周宏志虽然走出照相馆,姑娘的话也传到他耳朵里。

周鸿志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走着,他也为自己刚才精彩的表演心里高兴。自己差一点换女朋友就成功了,最后一句话漏出马脚让姑娘起了疑心。

我跟周宏志虽然曾经在同一所大学读书,因为不是同班跟他也不是太熟,他说他爷爷回摸骨算命这事是真是假,我也一直没弄明白。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你写的,人家周宏志调戏照相馆老板的女儿,你怎么知道的,不会是瞎编的吧,你都说了跟他不熟。

我是跟周宏志不太熟,可是我也喜欢打篮球,虽然我的篮球技术比不上西门涛,于俊亮,可是跟周宏志比还是绰绰有余的,

在大学的时候,放了学没事了就会有好事的同学组织打篮球。有时候他们会叫我,所以,我会和西门涛于俊亮周宏志他们碰一块,充其量也就是同学加球友的关系。

有一次,孙晓燕参加同学聚会,非要叫上我,那个时候我们都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了。

我跟孙晓燕也只是一般的同学关系,她虽然很风流我可没有跟她有过任何的关系。

也许有人会说,同学聚会,你跟她不熟没任何关系她为什么叫你去?

别急,听我慢慢给你们解释。我大学毕业后在一个小报社当了一个小记者,孙晓燕是另一家报社的记着,因为采访的原因,有时候会碰一块,所以才跟她有过来往。

人家孙晓燕是大报社的记者,我是在一个小报社跟人家没法比,我就是那种被人们称作狗仔队的那种记者。

就是那一次聚会,我跟周宏志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因为喝了不少的酒,我们都天南地北的瞎聊。周宏志在酒桌上说起了,他这段精彩的表演。

当时我才刚参加工作,还没有辞职写的打算,也就是随便一听,当作笑话一样,谁会想到我会辞职写,居然能把他写出来。

哎,人生事难料,风光过,失落过过去就好。高兴事,伤心事,平常心放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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