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娣恨极了。
恨不得千刀万剐了马金花,喝她的血,吃她的肉!
但终究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敢干杀人这种事。
马来娣愤怒的指控着是马金花杀了人,要报敬,要杀人偿命!
可惜,没人信她,也没有证据。
她那个无能懦弱的父亲,也劝她,不要闹了。
被关在柴房里饿了三天,马来娣表面妥协了,跪着向马金花认了错,才得以被放出来。
而后,怀着满腔恨意的马来娣策划了许久,在自己十六岁那年,终于有了身份证后,马来娣带着私房钱远走高飞了。
从在小饭店洗碗开始干起,马来娣开始了打工生活。
历经十五年,有血有泪的艰辛之后,原本一无所有的小姑娘成了女老板,变得有车有房有钱并有了自己的公司。
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带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的争强好胜心理,要向众人证明谁说女儿不如儿的马来娣,衣锦还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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