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成那样吗?”
马冬梅想了想,忽然全身打了个哆嗦,摇头道:“哎呀,不行,光想想我就觉得全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张晋深有同感地点点头。
“那怎么办,我没法变成秋雅那样,是不是说夏洛就不可能喜欢我了?”马冬梅皱眉道。
张晋等的就是对方提出这个疑惑,于是说道:“当然不是,你听过屠洪刚的那首《霸王别姬》吗?”
“听过,去年很火的一首歌,我田体育队里的老师就爱放他的歌,听了他的歌,扔铅球都赶紧浑身有劲!嘿呀!五十米,破纪录了!”说着马冬梅就抬手做了个扔铅球的动作。
“……”
走廊上路过的几个男生看到她这副模样,唯恐避之不及地飞快逃离。
“切!”马冬梅冲那群男生翻了个鄙夷的白眼。
张晋说道:“冬梅,你确实没办法成为秋雅那一种类型的,而且也没有必要跟秋雅一样。屠洪刚那首歌里有一句歌词‘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爱你那一种’,不是所有漂亮有魅力的女生都和秋雅一样,你也可以走出属于你自己独特的道路。”
“走出我自己独特的道路,这能行?”马冬梅半信半疑。
“你不行,所以需要我来帮你。”
“那我要怎么做?”
“首先,在你最擅长的方面做到最好,站在顶峰的人会自带一种耀眼却吸引人的光芒。”
“你的意思是,让我好好努力把铅球练好?”
“呃……差不多,至少高中阶段你的目标就是练好铅球,然后争取考上一个一流大学的体育系。上了大学,才是你人生改变计划的开始。”张晋说道。
为什么要从上大学才开始,因为目前他一分钱也没有,而他的计划需要大量的金钱铺垫。
夏洛会凭借着当歌曲搬运工成为未来最炙手可热的歌手明星,马冬梅必须同步提升,就算不能跟夏洛的地位平起平坐,起码也不能差太远。
否则按照电影原剧情里成名后的夏洛身边都有了秋雅,还依然出去寻欢作乐。连秋雅都收不住他的心,就更别说马冬梅了。
说到底,当时的秋雅也只不过是夏洛的妻子和经纪人,更像一个附庸在夏洛身上的角色,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拥有完整人格魅力的个体。
而身处娱乐圈的夏洛眼界开阔见多识广,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暗恋女神的屌丝,秋雅也就失去了最大的依仗,漂亮的外表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那夏洛现在就要追求秋雅怎么办?我难道什么都不做吗?”
马冬梅有些担忧,万一夏洛瞎猫碰上死耗子,真的追到了秋雅,自己岂不是完犊子?
张晋安慰道:“你放心,这不是还有我吗?我怎么可能让夏洛追到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