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当时腹稿里的人物和情节。就是追忆清楚了,也还算不得数,因为开得出菜单并不等于摆得成酒席,要不然,谁都可以马上称为善做菜的名厨师又兼大请客的阔东道主了,秉承曹雪芹遗志而拟定“后四十回”提纲的学者们,也就可以凑得成和抵得上一个或半个高鹗了。
剩下来的只是一个顽固的信念:假如《百合心》写得成,它会比《围城》好一点。事情没有做成的人老有这类根据不充分的信念;我们对采摘不到的葡萄,不但想象它酸,也很可能想象它是分外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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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分析,钱钟书先生的这些话并不全是实情。他不再继续文学创作,不再写作品,本质的原因应该不是它上面的那些话,所谓的丢失了草稿。这大概只是一种托词。根本原因应该是时代的大变迁。要知道,1949年是个什么时间点啊!在当时极其紧张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来自旧社会的高级知识分子,如果继续写那种不合适宜不著痛痒不谈革命的作品,恐怕很可能就要倒大霉了,就要被批判为落后腐朽的右派文人了。
不管怎样,钱先生明哲保身适时钳口,虽然导致他的文学事业就此止步,没有取得更大的成就,但是他的个人生活却比较顺遂,没有像胡风路翎那样因为写作而吃苦头。钱先生字默存——沉默才能生存,不知道这个字是谁给他取的,真是有先见之明,令人钦佩得五体投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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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钱先生毕竟还是说得很有道理:
“年复一年,创作的冲动随年衰减,创作的能力逐渐消失——也许两者根本上是一回事,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
这就是说,作家一旦停止写作,长期放下了笔,想再重新拿起来就很难了。因此,为了保持我的写作能力,我又开始了大学时代的这种抽屉文学,重新开始在纸面上写作,而不再谋求迅速即时的发表了。如果写作不仅不能带来名利,反而带来无穷的祸患,那么我仍然继续坚持发表,难道不是傻子,不是迂腐吗?
不发表不等于不写作。我只不过是为了避开风头,避开我的死敌对我的残酷迫害罢了。只要那个邪恶顽固的敌人继续在我们单位里嚣张跋扈,我就很难避开他的淫威和打击。只要我发表文章,他就会不停地找我的茬子。试想,连学校领导和公检法都被他的势力所左右,我又能有什么办法逃避他的魔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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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很明白,写作是不能停顿的。不管发表不发表,我每天都要坚持写东西。否则文思、灵感会渐渐枯竭,文学感觉会越来越差的。“三天不写手就生,写作不可太从容。”这是我在2016年写的诗句,确实是有深刻道理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论干什么事情,都是需要惯性的。这十四天以来,我就是慵懒和耽于玩乐成了习惯,每天浑浑噩噩浪费生命,竟然没有写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