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65代言

作者:凋谢的提阿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难自己了。

甚至连唱歌他都不太想去碰了,虽然这样不太现实,毕竟要是接了什么商演、综艺或是大型晚会啥的,他似乎也只能上去表演一下唱歌了。

李明极其实还是挺喜欢唱歌的,至少比演戏喜欢,不过有些东西作为兴趣爱好没问题,要当成职业就很难受了,尤其是在做的并不好的情况下。

同样都是没啥基础的,他还是更愿意去拍戏,最起码你没演技有一张帅脸放在那里,舔屏的人还是有一大把。

但你要是唱歌的时候,别人不可能只看你的脸,一开口直接就血崩,那还玩毛线。

当然了,李明极现在的歌声没那么差,唱功一般但也能是卡拉ok麦霸水准,嗓音条件也算过得去,前世李明极要是有这个声音,那都敢去学校“校园十大歌手大赛”上面杀一杀了。

接下来这一天就在写写停停的录制中度过,然后到了第二天,荣光的广告代言邀约,又得去谈合同、拍广告了。

这二者并不相悖,也不一定要分开做,毕竟双方都有合作的意向的话,应该很快就能敲定协议,然后立马拍广告,快的话可能一天就能够完成了。

代言合同的协商,李明极作为主体是肯定要参加的。

不过这一次公司带队的却是李明极不认识的一位老总,听王哥说这位老哥虽然是合伙人,但并没有在公司担任什么职务。

毕竟公司总共就这么大,合伙人里面也不都是会经营的人,其他人等着收钱就是了。

这一次他算是以“特派”的身份出来,鉴于以往他就不怎么参与经营,这一次应该也就是做一个吉祥物和镇场子的。

这么算下来,这次做主的其实还是李明极本人,毕竟王哥这个经纪人肯定也是以他为主,这也算是公司对他地位的尊重了。

应该说能够做一番事业的也都不是傻的吧,关键时刻都能分得清轻重,尤其是在能赚钱的事情上,头脑特别清醒。

其实公司本来也不是不待见他,只是大家都想利用他多带点艺人出来,不然就靠着他一个人撑场面,万一他哪天真的跑了,他们可就只能干瞪眼了。

至于某些所谓的同事有些闲言碎语也是很正常的,只能都是说内斗之下,纵容带来的恶果。

这次他们要去的自然不是荣光公司总部,甚至不是分部,而是荣光广告部就在平京市这里设置的一个办事处。

隔壁正好就是片场,而且一切都准备好了,人员都已经就位,就差李明极这个主角,到时候等到合同确定立马就可以开始开拍。

这是最大限度的节省时间,也算是向他们这边表明诚意了。

而更有诚意的,则是合同上标明的代言费用,三年一共一千一百万元,平均下来每年接近四百万。

以李明极的行情来说,这个价格绝对是符合身价,又没有特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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