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真心慌了。平时酒吧里就算爆满了也不超过100人。这大礼堂观众席坐得满满当当,可是好几千人呐。
“你还准备什么,你不都天天唱着吗?”夏梓馨已经把他拉到幕布下了,往那秃头老师面前一推,“那,歌手来了。你们学校新闻系大二的学生,叫林默。”
老师已经急出一头汗了,他上下打量了林默一眼:“你上台唱过歌吗?”
夏梓馨抢着说:“唱过。他每天晚上都在酒吧里面驻唱。”
同系的学生、老师很多都知道林默驻唱的事情,但出了新闻系,知道的人还不算多。
秃头老师也顾不上许多了,忙不迭地点了点头:“行,就你了。好好唱,你看,好多国家、州里、市里的领导都来了,别丢咱们学校的脸。”
一只麦克风被塞进了林默手里,一旁的音响师问道:“同学,你要唱什么歌?”
“那就,《不落的太阳》吧。”林默想,既然是暖场歌,那就选一首快歌,气氛好一点。
正准备走向舞台中间,夏梓馨又把林默拽了回来。
“把衬衫衣扣解几个。唱那么欢快的歌,穿得太乖不搭配。”夏梓馨直接上手伸到他脖子下给他解衣扣。
林默发了一下愣,不知道是不是该把她推开。
夏梓馨本来没有多想,就纯粹是想给林默设计一下造型,好歹这是他误打误撞第一次登上这么大的舞台,有那么多人听他唱歌。
可是当第二颗纽扣从自己的手指间滑出扣眼,领口处隐约可见一片雪白而结实的胸肌,她才恍然意识到自己都干了些什么。
她赶紧后退两步,拉开两人间的距离:“嗯,就是,你看这样子是不是好一点?”
林默低头看自己一身装扮,本来就是无备而来,再怎么整也整不出花来,就笑了一笑。
“要不你再把这个系上吧。”夏梓馨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红色的小方巾递给林默,“都来不及化个妆。上台太素不好看。”
林默没有拒绝,说了声“谢谢”,将小方巾在衣领下打了个简单的十字结。
他举着麦走到舞台中央,幕布缓缓地向两边拉开。音响传来了熟悉的伴奏,这首歌他曾经在曼奴酒吧的舞台上唱过很多次。
他喜欢唱歌吗?也许吧。这是他能做并且能做好的事情,比当一族之王简单多了。
嘹亮的高音把这首歌带入,也让场上还没有进入状态的观众们一下子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高大帅气的男生身上。
观众们在短暂的骚动后,爆发出一阵掌声。大部分人不认识这个暖场的男生,只知道他是洛大的学生,有人忍不住窃窃私语:“这是音乐学院的新生吗?脸很生呢!”
舞台后方有一个角落瞬间像炸开了的蚁窝,那里坐的都是新闻专业的学生。
“哎,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