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六节 那血染的沙场

作者:晨风天堂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要求出战我想临洮军几只真正的主力一定会让金人见识一下,什么叫铁打的骨头此战之后,你会死。”

阵中吴广披甲了。

吴广给部下的训话是,那怕是败了有一个活着的也要流干最后一滴血为止。

吴家兴州,可以败,但骨气不能丢。

没有人去怀疑钱皓桁这样做是不是正确,也没有怀疑为什么不让赤帝军与秘密的王牌部队多民族精锐组成的狼骑军出战。

赤帝军就是火炮部队,狼骑军是借用封狼居胥之名,最好的马、最强的人、最优秀的装备组成的一支骑军,人数眼下只有七百六十一人。

这一战,打是骨气。

打的是临洮军敢于对抗金军最强重骑军的气势。

更打的是人心,打的是临洮军的聚集力,与敢于对抗金军最强军团的信心。

装备再好,打仗的还是人。

从清晨到傍晚。

血染红了沙地,临洮军十战全胜。

最强的是赵双塔的精锐重骑兵,只战死一人,伤三十九人,一重伤,一残。

最惨烈的默星部,对上完颜守一。

战斗结束,只有不足三十人还留在马上,战死一百七十人、无轻伤、无残、人人带伤。

从抽到完颜守一的那一刻起,默星部就抱着一条命换一条命的想法出战的。

完颜守一,绝对金军十队中最强。

正因为默星部第九阵,打断了金军的傲骨,打掉了金军的士气。赵双塔的第十阵,他强,面对士气已经低落,连拼命的勇气都缺失的金军,他战绩最好。

战斗结束,金军杂役还的文吏从兰州城北边离开。

辛弃疾提到郭倬就在战场上,亲手割掉了郭倬的脑袋。

晚上大宴,钱皓桁将第一碗酒捧到了默星部首领面前。

默星部首领接过大碗一口干,倒着将碗高高举起:“我默星部,还有三万儿男、四万壮妇,敢战!”

赵双塔一只手捧着酒碗,一只手拿着完颜守一的金盔,也来敬酒。

辛弃疾这时也捧起了酒碗。

在场参加这次恶斗的各支兵马的首领也捧起了酒碗。

这代表所有人都支持,完颜守一的金盔送往默星部,可以摆在默星部作为默星部的战利品。

第五个。

这是第五个死在临洮军手中的完颜皇族。

之前的四只头盔也依规则放在最大战功部落或是军中。

有时候,消息传的比人跑的快。

这个原因解释不了,但确实传的比人跑的快。

最先得到这消息的是金国的京兆府。

京兆府的守将虚了,他连续三份六百里加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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