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五鳞红光报仇记

作者:影闪影靓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活着,就是为了诠释“干”的真谛!

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

曾经荒原上的狮王,就因为在兽群中多看了它的大表哥一眼,然后就被干到死。

“妈的,母狐狸给老子等着,我大表哥到来之时,便是尔等灭亡之时!我大表哥会将你们的庄稼全部偷吃完,然后再将你们全部给咬死!”

……

“红红,你的仇也报了,今后你在清洁宫就是灵兽之王,所以要管好你的小弟小妹,别让它们偷吃庄稼。”

“嗷呜!”

语重心长的嘱咐几句后,秦歌便离开清洁宫回到花间楼。

明天,就要去浮天台参加浮天一战,所以他得早点睡,养好精神。

为了做步知舞的贤内助,在她身边守护她,这个冠军,秦歌觉得自己必须要拿下。

正准备睡觉时,金峰森却急匆匆的找来。

金峰森是来汇报工作情况的,因为这几天秦筱不在清江城,而是在嘉霖城负责处理组织的事,所以金峰森也只能向秦歌汇报工作。

“老大,有你之前提供的那些金银珠宝,现在我们的组织是越做越大,很快就能遍布嘉霖城。那些金银珠宝,总价值超过二十亿两黄金啊!”

秦歌问道:“之前要你拿一亿去帮助那些人,这事进展的如何?”

金峰森点点头,目光中满是感激的看着秦歌,“有这笔钱,他们现在的生活过得很好,总之此生是衣食无忧。”

那些跟金峰森来自同一个地方,遭魔族所害的鳏寡孤茕,一直都被金峰森记挂在心里,亦是金峰森心里落不下的一块石头,而现在,有秦歌的帮助,他们便能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这也算是祛除金峰森的心病,如此,金峰森也能安心的走他自己的人生道路。

这份感激,金峰森会永远放在心里。

“对了老大,你之前写的《聊斋志异》,我们组织下的书坊印刷了三万本,却在两天的时间内就销售一空。现在,有很多读者在等着你更新最新的章节呀!”金峰森搓搓手,笑容变得猥琐:“那啥,不知你还有存稿没?给老金我也瞧瞧背。”

原来,金峰森来的主要目的,不是汇报工作情况,而是来催更!

其实金峰森也是秦歌的书迷。

那《聊斋志异》实在是太好看了!

剑仙大陆的家有不少,也有很多家写出精彩的,但只有秦歌写的是不落窠臼。

秦歌懒洋洋的说道:“没存稿,等玄剑大会结束我再更新。另外,我跟你说过很多次,我并不是《聊斋志异》的作者,原著作者其实是我家乡的一位叫‘蒲松龄’的老先生,我只是代写转载,或者你也可以认为我是抄袭。”

“总之,我是想着,这种作品埋没了可惜,所以才写出来给大家看。至于卖书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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