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敢顶嘴。
又问,同事呢叫什么。
我们平日都很少喊名字都是喊的代号,像我的外号就叫凌凌漆,有时我也会叫猪肉佬,我对面那位叫里昂,偶尔叫天真终结者,我后面的叫不舒服斯基,右边的叫猴子,左边的叫三丰他师兄,反正许多许多外号,都记不太清楚了。
问了许多,从两位警察越拧越紧的眉头里可以猜出,这事情一定很棘手。
到后面,抢答题来了。
那你要举报公司哪些违法行为?
林小娟抢答成功。
非法拘禁加电信诈骗以及商业欺诈很多很多罪名。
我忙说,没有违法,没有违法。
我妈女子单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冲过来对着我又是一耳光。
这一耳光充分的展示了深圳速度,响亮声在空旷的办公室里回荡,我当时瞬间脑海里响起了那句旋律“让我们荡起双桨”,或许耳鸣到产生了幻听吧。
这一巴掌胜在速度而不是响亮,着实吓到了两位警察。
在警察眼皮底下随意打人,哪怕是打自己儿子也不行!
所以,第三回合彻底把警察惹烦了。
年纪大的那位吼到,带走!
我妈吓得抱住林小娟,年轻警察见此轻声说道,别怕,只是去局里录口供而已。
录口供确实不可怕,作为报警人,我们三个人录口供也只花了二十多分钟,那时候天还没有黑。
哥谭市需要英雄,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的苟书寒老爷就会换上另一个身份。
深圳市不需要坏人。
我当时坐在椅子上,扮演着坏人的角色,想着我们这一代人熟悉的陈佩斯演的小品里的台词:“队长,是我!”
我感觉公司没有对不起我,我却要报警揭发他们。
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报的警,但整个公司已不存在,而我又是这个公司现存的唯一活化石员工,史上最搞笑戏码上演了,我自己报警把自己抓了。
于是,一个晚上来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小组和什么小组的什么警察和什么同志。
光问我性别都问了十几遍,各种问题反复问,我反复的把知道的说了又说,把我从没脾气问到有脾气,又从有脾气说到没脾气。
最后,他们初步结论,第一没有受害人及证据,因为现场没有任何电子设备及遗留物品可以证明我任何一句话的真实性,整栋楼电话线路非常紊乱,可能使用的是网络电话或者伪基站等,经理的手机号码没有实名认证,而且时常再换,要知道那个时候去街边随便就可以买张号码,不像如今,还得去营业厅实名,扯远了,警察后来又去了现场,监控也损坏严重,房东也不知道租房的是谁,房租有人准时交,根本无法提取到有效监控证据,第二没有侦查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