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炭行四

作者:亦文重生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竟然什么都没有看见,巷子里仍然是空无一人!

钟三吓了一跳,他又问了一遍钱掌柜,钱掌柜说确实什么都没听到,钟三又想,莫非这是上天在有意告诉他应该给这炭行起什么名字吗?他于是把方才听到的和钱掌柜一说,钱掌柜也在想这是不是一种冥冥之中的提示,于是他们便来分析这两句话。

他们先分析第一句话,二人随即意识到,新年确实就快要到来了,他们俩、尤其是钟三都快忙忘了,接着他们又把讨论的重点放在第二句话上,他们觉得这句回答才是关键,“永远有好年”,这是句多么吉利的话啊,永远都有美好的新年,永远都有美好的一年,他们琢磨了半天。

钱掌柜先说道:“要不咱们叫永有炭行?”钟三听了便问:“这是什么意思呢?”“代表咱们的炭行永远存在,长盛不衰,”“嗯,这个不错,不过大哥,我觉得是不是还可以再调整一下,因为我觉得好像还不够味,”“那贤弟你看呢?”

“嗯……”钟三又来回踱步想了一会,然后突然说道:“要不咱就叫永年炭行!从‘永远有好年’中抽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代表的意思嘛……就是永远有好年这句话,大哥,您看怎样?”

钱掌柜听了也想了想,然后拍了下手说道:“贤弟,就按这个来!这句话本身就是上天暗示的,咱们就取其意,而且永年炭行,读起来也朗朗上口,听起来也很顺耳,就这么定了吧!”

“好嘞,大哥,那你就在文书里写上吧,”“嗯,我这就写,”钱掌柜说罢便提起笔,写了永年炭行的权益分配,钟三和钱东明各占一半权益,钟三负责石炭售卖,钱东明负责石炭生产,除此之外,钱掌柜还加入了责任内容,也就是之前说的,炭行经营所涉房屋、装备、器具等各项成本开支,钟三和钱东明一人承担一半。

钱掌柜写完,给钟三读了一遍,钟三问怎么还写了责任内容,钱掌柜说权益与责任匹配,这样比较完整,符合这类文书的规范,钟三听了只好同意。

同时,钟三觉得还需要加一点内容,于是告诉钱掌柜,自己名下一半权益可以分给自己的朋友,但在表决时,权利仍归自己一人所有,钱掌柜想想觉得也可以。

其实,钟三想分出的只不过是经济利益而已,在遇到重大事项时,他当然是不愿放弃属于他的一半表决权的,毕竟这永年炭行,钟三是最主要的创始之人。

钱掌柜于是又新写一封文书:“永年炭行权益责任证明:本炭行创始之人钟三和钱东明,各承担一半本炭行经营所需房屋、骡车、装备、器具等各项成本开支,亦各拥有本炭行之一半权益,钟三所持一半权益中的盈利,可由其分予亲友,但在炭行经营决策事项中,钟三仍占一半表决权益,本炭行日常经营,由钟三负责石炭售卖,钱东明负责石炭生产,遇重大事项,二人协商决定。落款:钟三、钱东明,日期:启庆(年号)元年腊月二十三日。”

写完之后,钱掌柜又给钟三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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