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脚底抺油小老鼠

作者:北慕司辰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越来越响亮,经年不衰。

连云镇强悍的民风代代相传,既是为了捕猎,生活的需要,也是为了生命自保的需要。

从连云镇创建之初,伴随他们的不单是肥沃的土地,成群的野兽,无尽的鱼虾。

更有那潜藏在连云山脉中,永远刀劈不尽,斧砍不尽,火烧不尽的山匪恶贼。

隐藏在连云山脉深处,穷山恶水中的山匪,都是些心狠手辣之辈,他们立世的根本就是烧杀抢掠。

你痛苦了,我就快乐了。

山匪所经之处,不但要钱,而且更要命,他们奉行的原则就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对山匪们而言,烧杀抢掠是他们的职业,为了将这一行的职业风险降到最低,他们认为将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是必须的。

他们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山匪也是有态度的。

山匪的态度用血淋淋的事实,教育了一代代连云镇人。

于是连云镇的民众,也在血与火中,渐渐总结出他们的态度,那就是与山匪只有血战到底,绝不能有丝毫的妥协。

在这么一个大背景下,连云镇人,包括散布在连云镇附近的一些小山寨,几乎无分男女,都有自小习武的习惯。

这便在他们的血脉里,自小就被注入了好战的因子。

连云镇武风浓厚,但与此相对应的便是文风稀薄。

花生老夫子每每念及至此,无不气的吹胡子瞪眼,大骂“世风不古,人心日下,有辱斯文,斯文败类......”

不过,花生老夫子大骂归大骂,但他自己为了保得老命,在教课授业之余,也每日里脱掉破旧长袍,躲在私塾后面的小院子里勤练不辍。

当然花生老夫子苦练不辍,为的可不是对付野兽。

因为自从他在三十多年前的某一天里,突然溜进连云镇,自称是某个曾离开此地花氏的后裔,奉祖上遗训,认祖归宗,重回连云镇内落户。

从那时起,一晃三十多年,花生老夫子愣是就再没踏出过连云镇城廓半步。

所以花生老夫子不怕猛兽,但他怕匪,怕的要命。

在他定居连云镇的三十多年时间里,他已目睹了先后有十多伙匪帮,因为眼馋连云镇的富有,而不要命地猝然发起了袭击。

人数最多的一次,竟有三千多山匪。

虽然连云镇的城墙,在当时,只是简单地用大石块垒积而成,但因为连云镇民风剽悍。

一万多镇民中,除去少数,实在无法投入战斗的老弱病残外,其他人皆悉数上阵。

最危险那次,遭受三千多山匪的袭击中,简单的城墙多处被打垮。

在连云山脉最是恶名彰著的红胡子匪帮,一度突入镇里。

但在连云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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