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不走寻常路的广告代言上

作者:何处不天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些人洗脑的!”

……

2012年,也是新华夏82年。

一月中旬,

这几天微博上的一些营销号一直在传递一个消息,夏帆拒绝了企鹅音乐3年1.5亿华夏币的独家歌曲版权费。

这份肥得流油的合约,足以让娱乐圈里许多艺人眼红。

“这金额虽然没有破纪录,但应该历年来新人最高的!”

“当然了,这钱给我的话,根本不用上班,天天躺在家里睡大觉。”

“夏帆一定是为了许多歌迷考虑的,毕竟如果把独家版权给了企鹅,听歌就要收费了!”

“哼,这5千万一年也就3年,又不是永久的。夏帆有自知之明,知道收费了,以后听他歌曲的人就少了,不利于放长线钓大鱼。”

“不过我还是佩服他,这家伙没有只顾眼前的利益。”

在黎燕姿地运作下,这个消息经过许多营销号传播后,已经让许多网友知道了。

夏帆没有出面否认,企鹅那边也没人澄清,似乎默认了此事。

当然,华夏音乐那边可能也能得到这个消息。

不过也有人认为,夏帆是在待机而沽,觉得自己的歌曲能卖更高的价格。

整个一月,比较平淡,围绕着夏帆的各种流言蜚语,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回音,而且这一个月里,夏帆并没有发行新的单曲。

不过《青花瓷》的热度继续在持续,一直稳居各大音乐播放平台的榜单前列,甚至有传闻将会被国家教育部收录进教科书里。

写字楼办公室里,

“这是那些发出广告邀约的品牌,我大致选了几大大品牌的,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你大先看看。”

黎燕姿将一份清单摆在了夏帆的面前。

夏帆大致看了一眼,有些失望地说道:“基本是合伙人为主啊,不是代言人。”

所谓合伙人用更为直截了当的说法,就是“带货销售”。

按规定,艺人能确认到手的只是非常低微的基本佣金,至于到手能力有多少,就看你有多少带货能力了。

通常而言,那些大品牌的商家非常喜欢找那些顶流明星合作“带货销售”,因为他们的粉丝群体氪金能力惊人,一次销售活动下来,基本是连本带利地赚回来了。

割粉丝的韭菜,然后商家和流量明星们笑嘻嘻地分赃。

这也是网友们调侃流量明星为“割割”的原因。

顾名思义,哥哥就是“割割”。

“的确是合伙人,不过这些都是大品牌。”黎燕姿已经帮夏帆拒绝了很多代言,比如那些三无产品花高价请夏帆当合伙人,做“带货销售”,并她清一色地拒绝了。

虽然对方的基本佣金,以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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