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她为了办学,花了七百多万,剩下的都在这张卡里。
叶朝歌只希望这些钱,能换取叶建丰的平安。
虽然她知道希望不大。
来不及整理仪容,叶朝歌飞快的下楼,拿上车钥匙刚走到门口,沈欢罕见的凑了上来,手里端了杯水,关心她说:“别那么着急,说不定没什么问题呢,喝口水冷静下。”
“我怎么冷静的下来!”
叶朝歌忍不住吼了沈欢一声。
她多希望,沈欢这时候能像个里的战神那样站出来,保护她。
可他,只会送上一杯水----还是滚热的。
沈欢挠了挠头,闷声说:“我就是怕你太紧张。”
叶朝歌猛地愣住。
结婚两年来,她对沈欢从来没爱可言,可毕竟朝夕相处两年,即使是嫌弃,也嫌弃出了些感情。
尤其是沈欢竟然破天荒的关心她,更是让叶朝歌心里升起了一股愧疚感:这件事的源头本来就是我,我吼他干嘛呢?
再说了,正如沈欢说的那样,着急有用吗?
叶朝歌啊叶朝歌,你在商场打拼这么多年,难道还不明白,越是情况危急,越需要冷静吗?
叶朝歌深吸口气,接过杯子仰头喝干:“你说的对,紧张也没用,我会冷静……”
话没说完,叶朝歌突然觉得舌头有些发麻,眼皮也变得很重。
身体很沉,就好像好几天没睡觉那样。
随后,她就软塌塌的歪倒。
在忍不住睡过去前,朦胧的看到沈欢似乎抱住了她。
“放开我,我要去兆银山庄。”
叶朝歌声音低的连她自己都听不到,却能听到沈欢的回应:“傻娘们,这点破事,还是交给我吧。”
再然后,叶朝歌的世界就陷入了睡梦中。
黄昏的兆银山庄,很美。
赵家生意做得很大,在整个华南地区都属于大财阀。
兆银山庄,只是赵家在天南省的暂时驻地。
可就是暂时驻地,这里也比天南省绝大部分别墅区都要豪华。而别墅区的二楼卧室里,一个穿着黑色低腰连衣裙,看上去也就三十来岁的贵妇,正坐在两张床的中间。
两张床,都是病床。
左边躺着的,是面容消沉,短短十几天就瘦的不成样的周明远。
右边躺着的,则是昨晚才刚刚断了腿的赵承。
贵妇不是别人,正是赵琳娜。
看着儿子和亲弟弟,被同一家人弄成这样,赵琳娜心中的恨,足以滔天。
她就周明远一个儿子,从小娇生惯养,可他却被叶朝歌的丈夫踩成了太监。
两周来,赵家凭借着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