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的,恐怕会以为是见了鬼!
索克和谢恩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神中读出了一句话:他,恐怕就是沈欢!
沈欢虽然没跟叶朝歌一块去包厢,但也来了江流酒店。
两人心里一凛,单以对方这个速度来看,他们就不是他的对手。
必须赶紧走!
面包车,快速启动,破旧的车仍旧有优秀的引擎,从起步道百米加速只需要十几秒。
而沈欢,距离他们还有大半个广场的距离!
眼看着对方启动了车子,沈欢眼眶也开始发红,他的确是和叶朝歌离婚了,但杀手是因他而来,如果叶朝歌出了什么事,他有何颜面面对老太太?
“站住!”
暴喝一声的同时,沈欢一刀飞出,狠狠扎向对方车窗。
魔刀血影锋利无比,钢铁都能斩断,何况玻璃?
幽蓝的光化成一刀流星,飞也似的冲了过来,砰的一声刺破车窗,就跟刺裂开冰面一样,刀锋直接就要刺入开车的谢恩脑壳中。
好在,更宽的刀柄卡在了玻璃上,谢恩还及时弹开车门,拉开了一点距离。
刀尖刺破了他的头皮,削掉了他一片头发。
血也冒了出来。
可是,仅此而已。
谢恩咽了口口水,突然就有些明白为啥沈欢会被称为杀手之王了:决不能在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对付他!
他再也不犹豫,狠狠跺下油门,车子呼啸着一个转弯,就朝山下驶去。
留给沈欢的,只有一段瘆人的轮胎摩擦声。
“别想逃!”
接着甩出飞刀,又拉近几步的沈欢厉声大喝着,全身的骨骼都在此刻咬紧,肌肉中蕴藏的力量,此刻也全部被调动起来,隔着五六米远,沈欢就一跃而起,直接跺向了还没关上的车门。
自从汽车发明以来,就一句代替了人们使用了千年的马匹。
原因无他:汽车的功能太过强悍!
没有任何肉体生命,力量能超过大马力的机器,何况面包已经启动,引擎正朝着一百迈的速度加快。
谁要是碰着,都得掉一块皮。
谁要是撞着,非得被撞飞!
所以跺下油门后,谢恩就很自信能甩开沈欢了,只是他们却没想到,沈欢竟然有如此强大的爆发力,在车子彻底发动前,一下就扑在了车门上。
他双脚撑在门上,一只手抓着车门把手,像个横在树上的猴子。
另一只手,则猛地拔出卡在车窗上的血影,朝车里狠狠一扎:卡啦!
车窗应声而碎,沈欢只需要再一刀,就能刺进对方的咽喉。
可是对方也不是木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