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赛的最后10分钟勉强逼平了联赛第16名,这种表现能厉害到哪儿去......
虽然心里不好受,但是弗格森并不想轻易服软,他在新闻发布会上又侃侃而谈起来:““我当然也不满意比赛结果,更不满意三场不胜,但生活就是这样,总会有些不如意,我们也试着去接受,然后把这些放在一边,准备新的比赛。
我并不悲观,相反我变得更加乐观,对阵谢菲尔德星期三的比赛是一场了不起的比赛,我们的年轻人经受住了考验,增强了信心,我们都看得到青年人需要成长,需要在真刀真枪的比拼中成熟。我很高兴看到埃里克的贡献,他对曼联年轻人们的帮助是不可替代的。埃里克的传帮教,让年轻球员迅速地成长。”
1995年12月15日,欧洲足坛还发生里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欧洲足联的博斯曼法案正式生效。
博斯曼法案法认可有欧洲联盟公民资格的足球运动员,在与俱乐部合同期满之后,有权在不支付任何转会费的情况下到欧盟另外任何国家踢球;其次,有欧洲联盟公民身份的运动员在欧洲联盟任何地方踢球时,有关“外国运动员限制“的规定予以废除。
这项法案的出台,欧盟范围内的球员开始加速流动,有效的保护了球员的切身利益。
故事的主角是个毫不起眼的小角色,论实力,他在整个欧洲足坛渺小得就像一只蚂蚁。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一只小蚂蚁却凿穿了欧洲转会条款对于球员最大的禁锢。
1990年夏天,效力于比甲rfc列日队的中场球员马克.博斯曼,在赛季末同原俱乐部的合同到期,俱乐部准备将其年薪削减60%,因此博斯曼希望转会到法国的敦刻尔克俱乐部。但当时敦刻尔克无力支付列日俱乐部开出的高额转会费,导致转会泡汤。在旧有转会体制下,即使球员合同到期,别的俱乐部要招入他,也必须向球员的原俱乐部支付转会费才能成行。
在接受了法律咨询后,博斯曼在当年8月份将列日队和比利时足协告上法庭;11月,比利时一家地方法院裁定博斯曼转会合法,比利时足协败诉;半年后,比利时上诉法庭裁定驳回上诉;1992年1月,博斯曼向政府申请失业救济被拒,一怒之下将官司打到位于荷兰海牙的欧盟法院,索赔100万美元,理由是俱乐部不放自己转会违反了欧盟“关于欧盟各国公民有权自由选择居住地和自由择业“的《罗马条约》。博斯曼同时要求欧盟责令欧足联放开对非欧盟球员的限制,因为这种限制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种族歧视。
博斯曼法案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后果很快就在转会市场上表现了出来,从前转会市场上的主角已经从俱乐部变成了球员,阻碍他们转会的惟一障碍被废除后,欧洲立即陷入了一个疯狂的年代!
博斯曼法案生效当天,一名叫阿尔塞纳.温格的法国人在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坚决地支持了这一法案:“这是一次划时代的改变,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