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什么情况了。
事实上,张涛本人和王建军之前关系还不错,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涛着急使用钱,但他本人在法律上的信誉不太好,只能通过王建军帮忙去签个字。
字体也很简单,是王建军今借张涛五十万元整。
从字面上的意思很清楚,那就是王建军借给张涛五十万,自己是借款人,王建军寻思下,便直接把名字写了上去。
只是夏华国的文字游戏太重,这个借既可以是借给,也可以是借到。
但因为整个欠条的文字都是由张涛书写,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讲,张涛是主体。
若是这样的事情最后真闹上了法庭,那么按照寻常判定来说,只有两个结果。
第一是双方的借贷关系不明确,法院直接驳回。
第二就很简单了,借贷关系成立,法院认定王建军需要归还张涛五十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