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乞丐重拾旧业,酒馆内的一众人纷纷前去支持。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赢起送上了一葫芦酒。
只是,孟文杰笑着说他戒了,给婉拒了。自打那以后,除了上门付酒葫芦钱,赢起再没在店里见过他。
偶尔出去路过,浊酒或许是明白了,又可能是累了,不朝孟文杰身上扑了,他只是静静的蹲在其身旁。
日前而出,日落而归。
看着后者将赚来的钱一一偿还给那些被他们伤害过的人,对于老乞丐的转变,一众摊贩错愕之后便是敬佩了。
若是有需要对联等东西的,总到孟文杰这里来。一开始前者是不收钱的,后来还的钱一众摊贩觉得够数了,坚持之下,孟文杰也只好收上一笔辛苦费。
冬去冬来,用了五年时间,孟文杰才自认为还完了他和浊酒的债务。
但是,还要积阴德。
攒了些钱的他在杜良的帮衬下,开了一间书屋。在门口支了个锅,赚来的钱用来施粥。因此,有了一些名声。
再然后,赢起的担忧,变成了现实。
浊酒的执念和孟文杰过得好没有关系,当后者住上院子时,浊酒化作的鬼魂依旧老老实实跟在其后面。
“知狗知面不知心啊!”
黑马赤铭一脸窃笑,对于它而言,能看到赢起头疼实在是一件很稀罕和开心的事。
“真是想不到,浊酒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的执念居然不是让孟文杰过上好生活。亏我还以为它很忠心呢!原来就这!”
对于它的喜悦,赢起当即就上了脚,直踹得其嗷嗷叫。几脚踹跑这头幸灾乐祸的妖,他心中对于这事也不报什么期望了。
只是,意外总是来的太快。仿佛老天是个恶趣味的家伙一样,总迫不及待的要打人脸。
“赢叔叔,要一壶阳春!”
一个小孩趴在柜台前,是杜良的孩子。他垫脚仰头。与前几天不同的是,他的怀里还多了一只黑白相间的狗崽。眸子湿漉漉的,很可爱。
“这家伙叫黑炭,可爱吧!”小孩一脸渴望被赞同的模样。
赢起轻笑一声,附和道:“嗯,挺可爱的!”
“嘻嘻,我可是和爹爹求了好久才让我养的!”
“你爹爹呢?”
“在后面!”小孩话音刚落下,蓄上胡子的杜良便走了进来。头放到小孩头上,笑着揉了揉。
“跑这么快,是不是和你赢起叔叔炫耀来了?”
“才没有,我这是分享!”小孩将狗崽举到头顶,一脸骄傲道:“是把可爱的黑炭分享给大家!”
“啪!”
他头上挨了一纸扇!
“小心些,你一失手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