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一家人围坐桌前,终于能踏踏实实吃顿团圆饭。
四碟两碗,简单的菜蔬,唯一的肉菜是野山菌炖家养的老母鸡。只有默离面前有酒,他酒量不大,喝了两盅脸就有点儿红了,可兴致还是很高。
晴天先把案子的事说了一遍,听得全家又惊又怕又庆幸。再把这趟跟炎帝出去采药的经历简略说了说,与大蛇搏斗,跟小兽并肩做战等等都简略成一句话一带而过,还是听得全家目瞪口呆。
默离已喝了半壶酒,脸红得发紫,慧云一言不发把酒给他辙了。默离想反对,被妻子一记冷眼打回来。
喝酒的人话多,默离开始劝晴天:“学做弓箭是门正经手艺,这是黄帝陛下的恩典,切莫忘了,学好了以后吃饭就不发愁了。”
晴天低头看碗筷,有些不大爱听他爹的话,他不认为自己以后就是弓匠的命,也不觉得有口安稳饭吃是多大的幸福。大鹏展翅恨天低,寻常少年都有一颗追梦心,何况他一直顶着天才的名头,天生神力,对未来有所憧憬是必然的。
默离说了学做弓箭的诸般好处,晴天都没放在心上,天生神力的他对远距离杀伤兵器没什么感觉,面对面的近身搏斗才是他所想往的战斗。
“到了弓部也不要忘了尝试凝聚战魂,成为战魂勇士是根本,即使做弓匠也只有好处没坏处。”
“是。”晴天这回是诚心应承,凝聚战魂以前重要,现在更重要,他希冀着凝聚出高级战魂引起黄帝陛下的注意,那样也许不用修复大日弓,他就能离开弓部了。
“去了弓部,以后就不要跟着炎帝采药了。”默离想了想又说。
“为什么?”晴天睁大眼睛,激动地问。
部落里每一个男孩子都必须跟随炎帝采药,轮换进行。采药是辛苦差事,一去二三十天,徒步行走千百里,风餐露宿,官宦和富贵人家的子弟养得娇贵,千方百计找理由不去,可晴天不同,他喜欢漫步荒野,无事闲暇的感觉,放松,放心,放纵,自由,仿佛化成了一只鸟儿在天地间翱翔。对他而言,随炎帝采药不是苦役,而是囚禁之后的放风,是他与自然接触,与天地对话的绝好机会。
“你已经进了弓部做学徒当然没有时间随炎帝采药了。”默离不明白晴天为什么这么激动,“采药有什么好,回回都磨破鞋,剐烂衣服,还有生命危险。”
“可我还次次拿回草药贴补家用呢。”晴天反驳,他不能说自己采药是为了出去玩儿,说贴补家用更有说服力。
“哦。你是个懂事的好孩子,我承认。可是我更希望你呆在部落里平平安安地过活。”默离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是的,他不愿意儿子出门历险,他本就是一个居家男人,尽管他是一个铜犬战魂勇士,却不喜欢战斗,每次离家参加狩猎他都万般不舍,他盼着儿子凝聚出战魂不过是顺应大多数人的想法,毕竟有战魂和没战魂的人在社会地位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