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口服。这瓜,着实吃得舒服。
连续过了几个案子之后,一个有关银钱纠纷的案件,卡住了顺畅的审案流程。
案件的起因很简单,一名喝醉酒的书生,从酒肆出来后,不慎跌倒路边,被一人扶起。之后,书生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顿时怀疑起那个扶起他的人,从对方身上搜出了钱袋。
做好事的人,是本地的更夫。据他陈述,他是在刚开始打更的时候,看到几丈之外有一个钱袋,这才带着钱袋去扶人的。
本来嘛,钱找回来了,这种事一般都会不了了之的。可书生愣是要讨一个说法,不能平白受这污名,不然他做不了人。
这个案件显然更夫更有理,喝醉之人掉钱袋很正常,他的解释也合乎清理,大多人都站更夫一方。关键是,书生喝醉了,他的话没人信。
州判也觉得为这么点小事耽搁,实在不该。可现在闹成这样,不给个公正的说法,书生的名声就不好了,甚至科举都会有影响。
但就因为这件事影响下面的案件,吃瓜群众不开心了,都在小声抱怨书生不知礼数,别人帮他还帮错了?
眼看群情汹汹,书生头脑一热,就要拿头去撞墙,想来个以死明志。幸好被一名衙役大哥拦住,这才没出现恐怖的场景。
大家全部吓了一跳,不敢再妄下断言,不然晚上可是睡不着觉。
“行哥,你能看出来谁在说假话吗?”
“更夫吧,打更开始是戌时(19点)初,在十二月的这个时间,天已经全黑了,不可能看见几丈之外的钱袋。”
“可他手里有灯啊。”
“那就更看不清了。有个词叫灯下黑,指的是离灯光很近的地方,会有黑影。人眼受到火光的影响,更不可能看见几丈之外的小小钱袋。”
两人的对话比平时说话的声音要大一些,不然在人多口杂的时候听不清。没想到,人群突然安静了下来,就显得很响亮了。
州判抬头朝两人这边看了一眼,随即看到满头大汗的更夫,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