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6章 争讼焦点

作者:开先洞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梅花按照刘正的地址,找到了刘民开设的律师事务所。上官清负责接待了她。

“梅花姑娘,你想好了吗”上官清问道。

刘民的律师事务所是摸着石子过河。一上场就要面对特别复杂的案件,上官清也不敢大意。

“有人让我来这里寻求帮助,我就来了。这有什么可想的”梅花不懂上官清的意思,理直气壮的反问道。

“我的意思是你真的信任刘民律师吗愿意无条件配合他为你父亲进行辩护取证吗”上官清耐心的解释了一番。

“当然愿意”梅花回答说。

上官清把梅花带到后院,与刘民见了面,同时办理了委托代理协议。

“梅花姑娘你先回府等候消息,我需要取证并制定辩护策略三天之后,将会前往邺城刑部衙门参与首轮辩护”刘民说道。

上官清把梅花送出了律师事务所。

“爷爷,宁晋县令梅知节的事情太大了,只怕是不好弄呀”刘民回到后院,对盯着树叶发呆的刘正说道。

刘正转过身,突然问道“民儿呀,你觉得宁晋县令梅知节违法了吗”

“从已有的证据来看,我认为梅县令是一个实干家,不违法”刘民仔细的回想梅园的相关法令,似乎想要找到无罪辩护的依据。

“你可别忘了,宁晋县令梅知节无视粮食安全新标准并走私劣质粮食。证据确凿,当然是性质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刘正直接切中要害的说道。

“那是为了保障二十万宁晋百姓的生活所需,情有可原”刘民据理力争。

“律师说话,需要的是证据,而不是情有可原式的混淆视听”刘正说道。他直接指出了刘民作为律师的短板感情用事

“爷爷,既然都已经认定梅县令违法,那还有争讼的必要吗”刘民有些垂头丧气的问道。

“当然有必要,你必须要找到争讼焦点才行。只有找准切入点,才能事半功倍”刘正说道。他提醒刘民,认定宁晋县令梅知节违法是进行邺城辩护的根本前提。切入点找不好,容易自乱阵脚。

法制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

畏法时代,世家恐惧律法,遇事喜欢私了。这个时期的人们畏法如虎,不敢信任法律。如关羽、典韦、徐庶等人替友复仇,然后亡命他乡。

控法时代,世家利用法律条文内容。通过人为制造与之相符的证据构陷对手,从而达到清除异己的目的。如前不久发生的高平陵事件中曹爽谋反。伪造证据斩杀对手,是控法时代的标志。

这一时期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先确定嫌疑人犯了什么法,再找到相应的佐证。至于证据是否充分,那就不是刑部的责任了。证据只是为了证明嫌疑人有罪而存在,至于该证据是真是假,没有人会在意。

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先确定嫌疑人,然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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